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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离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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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离破碎

  • 作者:石康
  • 出版社:百花洲文艺出版社
  • ISBN:9787807422914
  • 出版日期:2008年01月01日
  • 页数:220
  • 定价:¥2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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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作家石康长篇小说“青春三部曲”之二,小说在主人公与“陈小露”的一段感情经历中力求展示某种纯真的感情,作者在寻找这真实的感情的文字中,时时提醒着读者,实在的生活其实经常会在现实世俗的生活之中变得“支离破碎”。本书秉承了作者文字流畅、情节跌宕有致的基本创作风格,并且为求在创作中有所突破,是一部可读性很强的作品。
    文章节选
    0
    我三十一岁,我读书,我睡眠,我写作,我厌倦,我坐立不安,我四下走动,我探头探脑,我漫不经心,我无聊至极,我孤独寂寞,我单调乏味,我不值一提,我的生活支离破碎。
    甚至,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描述我的生活,我弄不清楚自己用意何在,我只是盲目地做着我认为可做的事情,我就是这样。
    三十一岁是讨厌的年龄,我这么说的原因是——到了三十一岁,我发现自己走入荒原,清点行装,发觉贴身物品只有两件——无聊的欢乐和不可告人的痛苦,这足以使我断言,三十一岁讨厌之极。
    我自认为不是那种积极向上的人,但我是非常尊敬积极向上的人,我尊敬他们的忍耐精神和挣扎斗志,我也尊敬他们的生活方式,我认为,如果没有“积极向上、永远抗争、挑战命运”之类活泼可爱的迷信活动,人生简直就闪不出火花来。
    我不会闪出火花,我颤抖,但不闪烁,我犹豫,但不后退,我怀疑一切,我背对生活,我是另一种人,是那种所谓“还未找到信仰的人”,我头重脚轻,缺乏根基,因此,在茫茫人海里,我显得步履蹒跚,左顾右盼,行动迟缓,不着边际。
    我自命不凡,不知高低。相反,却又十分害羞,我的羞耻感来源于对自身无能的判断,��一方面,当我看到周围那些比我更蠢的人却不自知,不由得怒火中烧,以至形如斗犬,只要听到他们说话便要出口驳斥而不问就里,而出口说完之际,我又总是感到后悔,总之,我忽高忽低,忽上忽下,头脑混乱,自相矛盾。
    很多俗话对我不适用,比如:我就弄不清“万事开头难”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难在哪里,我只知万事从零开始,一如我的近况——1999年4月里的**,我正在读一本美国人保罗•福塞尔所著,名为《格调》的讲美国社会等级与生活品味的书,忽然电话铃响起。
    我得说一下电话在我生活中所具有的意义,由于没有所谓正式工作,我的生活来源全部仰仗那部放在写字桌前的电话,电话一响,对于我的生活来讲,无非两件事上身——套用经济学术语——生产或消费。所谓生产,便是有工作上门,写剧本或是文章,于是手工作坊顿时开业。所谓消费,便是朋友们耐不住各自的寂寞,蠢蠢欲动,要求聚会,当然,聚会是要花钱的。电话生涯看似过得去,其实很被动,这个结论是我翻看《格调》得来的,起初,我也错认为自己的生活天马行空,很是自由,但《格调》告诉我,像我这种无产文人生活实在格调低下、俗不可耐、惨不忍睹——就如同书中*后一章“冲破常规的另类人”一样。
    我拿起电话,原来是《北京文学》的编辑兴安打来,他正着手编一部丛书,从无药可救的个人经历与深识中苦苦追忆,看看其中能否炮制出一个值得出手的故事。
    我说过,无产文人生涯格调低下、俗不可耐、惨不忍睹,这话可能要让某些人看不顺眼,但这是我本着理智与诚实两条原则分析总结而得出的结论,原因很简单,那就是文人有求于社会,文人讲话,希望别人听到并有所反应,自由文人是社会的“业余者”,总以业余身份参与社会活动,这很合乎欧美上层**的行为准则,似乎很有格调,不幸的是,文人的“业余者”的身份是被迫的。况且,根据“无用即美”这一原理,文人工作一旦有用,美即立刻消失,丑便找上门来,这种所有文人皆能倒背如流的大道理不知是否适用于文人本身?保罗•福塞尔在书中并没有告诉我。
    我的观点:热爱自由、追求真理等等行为应归于个人爱好,甚至隐私,如果有人在做这些工作,*好放在业余时间悄悄进行,如果能做到东躲西藏、偷偷摸摸、以至神不知鬼不觉,那就是*好,*有格调,因为诚实地讲,只有那些东西才配得上那种不引人注目的方式,而且就我所知,从古至今,世上了不起的人都是这么做的。
    我的小说以此开头,想必令人惊诧不已,但凡事必有开头,以现实开头总比说些不着边际的话要来得诚实,这也是我的个人观点。读者在往下读我小说时请不要忘记,我对自己的写作是何种态度。当然,以此态度作出的小说有无阅读价值也请读者明察。
    我要说的是,我不喜欢这个世界,对它了解越多就越不喜欢。
    我要说的是,我不喜欢我的生活,我曾想使用“怠工、逃跑、毁坏劳动工具”等手段离开我的生活,不幸的是,我即使从马克思的书中也未找到那些奴隶在如此这般之后的*终去向。
    我要说的是,我所写的故事来源于现实,却又与现实格格不入。
    我要说的是,我自认为是一名格调真正低下的作家。
    我要说的是,我生于北京,喜欢北京,希望北京更好而不是更坏,于是,我写北京,没有人要求我这么做,我是自愿地为北京而写作,我生就如此,活该倒霉,因为除此之外,我简直无法找到任何可做的事情。
    1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到底多久?我弄不清,反正都一样,每**都是那么无聊,如果要能弄清无聊和无聊之间的差别,我想我就能分清**和另**的差别,一年和另一年的差别。
    可惜,那是异想天开。
    新生活是从哪**开始的?我记不起。我只记得,不知从哪天起,我换了一批新朋友,于是,便有了所谓的新生活,我指的是,一直延续到我现在的这种生活,我是指,碎片。是的,那是碎片,五颜六色,闪闪发光,而凑上前去仔细观看,却是一些没用的渣滓,我是指我的生活。
    我的生活集中在北京,我生于北京,随父母几次搬家,从宿舍到胡同大杂院,从大杂院到筒子楼,从筒子楼到居民楼,从北城到南城,从城里到郊区,总之,是在北京城里兜圈子,有**,我算了一下,三十岁之前,我离开北京的时间加起来不过半年。
    我喜欢北京,从心底里喜欢,简直可以说是住也住不厌,看也看不完。我很少真正想过要离开北京,离开它,我去哪儿呢?
    北京的很多街道我都走过,我十六岁时走过的西单现在已今非昔比,菜市口大街已经完全推倒重建,更不用说如同戏法一样变幻的**井大街,也许,北京这十几年是世界上*繁忙的工地,北京人热衷于一遍遍地把道路和房屋拆了建、建了拆,以此表明这个城市充满活力,从父母家书架下面的相册里,我可以看到我五岁时站在天安门广场上,面对我父亲向我举起的海鸥牌相机所做出的表情,可是,那个人是我吗?
    北京的街上,永远车水马龙,川流不息,即使到了夜里十点以后,二环路上的汽车也是首尾相接,真是一个大城市。
    大城市,一条条宽阔的带有路灯的大街,一个个夜里也能闪亮的巨形广告牌,一幢幢气派的大楼,逛也逛不完的**市场,红灯、绿灯,还有——人很多人,各式各样的人,行人,醉鬼,演员,公司职员,小商贩,吸毒者,罪犯,工人,外地的漂亮娼妓,农民,军人,运动员,甚至还有哲学家。
    2
    有人告诉我,一个人,一生中应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工作,对于此人,只有这个工作才是真正的工作,只有这个工作才是此人存在的借口,也可以说,此人应以这个工作得到存在这一报酬。
    不幸的是,这个人并没有告诉我,我的工作是什么,于是,我的存在便失去意义。
    当然,这没什么了不起。
    3
    九四年,由于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几个新朋友,其中一个叫大庆,是个导演,认识我的时候,他正筹拍一部二十集的电视系列剧,我随大庆一起在他家中看了几部电影,通过观看,他把一些关于编剧的知识一股脑儿倒给了我,随后我又从他们家抱走了几十期《世界电影》,这是一本上面登有外国电影剧本的月刊,我一本本读下去,居然也就写起了剧本,于是,我辞了手边的工作,摇身一变,成为编剧。
    转眼间,我一口气写了十几集的电视剧本,由于制片人回本心切,这部戏眨眼间便拍完,接着就进入发行,没过多久,全国的电视台就开始一集集播放起来。终于有**,我在电视里看到我的大名赫然署于编剧一栏的后面,虽然接踵而至的那一集电视剧叫我汗如雨下,如坐针毡,羞愧不已,但事情就是这样,这部戏一集集播完,顺理成章,我又接到约稿,开始写下一部戏。
    现在还记得一些大庆给我看的片名,有法国贝内克斯的《三十七度二》、有昆廷。塔仑蒂诺的《水库狗》、有菲利。浦考夫曼的《亨利和琼》,有吉姆。贾穆什的《地球的夜晚》,中国电影有杨德昌的《牯岭街少年杀人案》等等,补充说明一下,时至**,在我看了上千部各种电影之后,我仍然认为这些电影值得一看。
    顺便介绍一下大庆,此人个子不高,他女朋友吴莉如果穿上高跟鞋,他就得踮起脚尖,两人才能做出相亲相爱的动作,我是指接吻,当然,大庆与吴莉从来没有当众表演过这种哗众取宠的丑行。大庆上学时的外号叫“钩针儿”,可见他瘦得可以,现在却长得白白胖胖,但两条细腿却依然如故,站在那里活像是两根竹竿上挑着一块猪油,平日里他戴一副眼镜,眼镜不慎摔碎时立刻目露凶光。
    4
    编剧生涯,一点准谱儿没有,今天还在大鱼大肉,大把花钱,明天就两手空空,四处举债。
    由于工作时间地点都不固定,有剧本写时忙得恨不能四脚并用,没有时又闲得要死,整日无所事事,因此生活极不规律,两年下来,身体变得坏得要命。
    老朋友成家立业,事业有成,渐渐与我断了往来,只在逢年过节打个电话,新朋友几乎全都是自由职业,基本从酒桌上认识,来得快,去得也快,大多数时间是自己跟自己在一起,逛书店,买录相带,在家做饭,酒吧嗅蜜,如此而已。
    九五年是过渡期,对于那个浑浑噩噩的年份,我的记忆只停留在一些小事上,诸如赌博失利、一夜情之类,到了九六年,我已习惯这种生活,用四个字形容,叫做支离破碎。
    九六年整整一年,因为种种原因,我没接到价钱好的剧本,生活拮据得无以复加,汽车也卖掉了,至于精神上也日渐颓废,过**算**,爱谁谁。
    支离破碎,烂透了的生活,即使这样,在我身边也有些事情发生。
    5
    在梦里,经过一番搏斗,我还是被一只浑身花斑的南美大蜘蛛吃掉了,听到自己骨头碎裂的声音之后,我手脚冰凉地醒来,翻身的当口,把辛虹撞醒了,她头也不回地对我说:“大麻抽完了。”
    我从床上爬起来,一丝不挂地坐到沙发上,拿起放在茶几上的杯子,喝了一口昨夜剩下的残酒,把头靠在沙发靠垫上,眼睛望向窗外,窗外,深蓝色的夜空像要自己飘走一样。我闭上眼睛,感到太阳穴在跳动。
    辛虹是我三天前的夜里从三里屯一个叫翼的酒吧领回来的三陪,回来时喝得烂醉,
    第二天晚上才睡醒,醒后浑身滚烫,说自己发烧了,我给她到药店买了一瓶退烧药,又过了**烧退了,起来后我们一起做了一锅方便面,她吃完后打开电视,边看电视边把一瓶龙徽干红喝光了,并且和我一起把我的*后一块大麻抽完,后来她给我讲嫖客的故事,讲了四个嫖客以后便又睡去了。
    6
    我叫出租车停在亚运村11号楼下,然后走进楼洞,坐电梯上到8楼,出了电梯往右拐,走了三米后来到朱玲的门前,我敲了几下门,里面传来朱玲的声音,接着是她的拖鞋声,门开了,朱玲站在我面前。
    “进来吧。”她说。
    我进了门,坐到沙发里。
    “大麻没了。”我说。
    朱玲给我端来一杯茶:“你先喝口茶吧。”
    我伸手接过茶杯,喝了一口,把身体尽量往沙发里沉下去。
    “怎么了?”朱玲问我。
    “没什么。”
    “情绪那么低落。”
    “谁知道——一直这样。”
    “这样不好。”
    “是不好。”
    “你还有钱吗?”
    “有。”
    “姑娘?”
    “有。”
    “原来是这样。”
    朱玲笑了。
    “你笑什么?”
    “我觉得你挺有意思。”
    “有意思?”
    “是,有意思”
    “朱玲。”
    “啊?”
    “谢谢你。”
    “谢我?”
    “当然。”
    “为什么?”
    “你帮我买大麻——”
    “这没什么,顺手的事儿。”
    “可我什么也没干——天天呆着。”
    “那不挺好嘛——总比干坏事强。”
    我低下头,不知说什么好。
    朱玲去了一趟厨房,回来时手里多了一个小信封,她递给我。
    我接过来,捏了捏,信封里是一个小塑料袋,里面是一小块大麻。
    我把它放进兜里。
    然后,我开始一小口一小口地喝水。
    朱玲看着我。
    “朱玲。”
    “啊。”
    “本来我不想告诉你——”
    “说吧。”
    “是坏事。”
    “没关系。”
    “我和辛虹在一起,她是我从三里屯带回来的一个姑娘,有性病,昨天夜里,我喝多了,跟她睡觉,没带避孕套。”
    “你干嘛不早说?”
    “刚想起来的。”
    “那快去医院吧。”
    “我一会儿去。”
    “现在就去!”
    朱玲急了,她三步并做两步,冲到门前,把门拉开:“快走。”
    我看了她一眼,站起来。
    “那我走了。”
    “滚蛋。”
    我走了出去,门在后面被重重关上了。
    我靠在门上,吓了一跳,我突然感到有点害怕。
    7
    朱玲是我在“硬石”认识的,那时候是九四年,我二十六岁,刚刚开始写剧本,剧本的活儿时有时没有,有剧本写,就有钱花,就高兴,就能跑到外面混,没剧本写,就没钱,就不高兴,同样也要跑到外面混,总之,无论发生什么情况,我和我的一班朋友天亮入睡,下午起床,聚在一起,往往一顿晚饭便吃到太阳落山,然后一起熬过漫漫长夜,直至天明。
    8
    在夜里,比起一个人孤零零地面对电脑,或者一本本不知所云的书籍,我更愿意与别人在一起,无论那是些什么人,无论他们是好是坏,那是在九五年。
    不用说,我那时陷入难以言喻的苦闷之中。
    但在白天,我宁可睡去,即使吃上一百片安眠药我也要在白天睡去,白天是那些浑浑噩噩的家伙的天下,在白天,他们穿上西装或便装,她们描上红唇或画深眉毛,他们刷好牙齿,把脸洗净,装出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冲出家门,他们压抑着卑劣的念头走上大街,他们做出一个个计划,他们实施一个个计划,他们生产、交换、消费,他们控制别人,他们摆脱别人的控制,他们积极向上,他们是这个破烂不堪的城市的发动机,他们让这个臭气熏天的城市在人海里航行而不至沉没,他们奋力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他们随着成功或失败,或沾沾自喜或垂头丧气,他们给自己理由,给自己借口,让自己存在,让自己有价值,他们在阳光下庸庸碌碌,一句话,他们在挣扎着,那一副副辛辛苦苦的尊容足以叫人肃然起敬。
    他们是那些正常人。
    而当路灯亮起,咖啡店开门迎客,酒吧的霓虹灯开始招摇闪烁之际,正常人便纷纷从他们的岗位上鱼贯而出,返回家园,他们拧亮电视,听听里面的胡言乱语,他们吃起晚饭,与家人一起谈论工作的艰辛,待遇的不公以及各种生活琐事,与此同时,北京这座城市猛地撕下面具,刹那间露出另一付面孔。
    我喜欢北京的另一付面孔,我喜欢看电影院里情侣嘴里讲着甜言蜜语,手里却做着下流的动作,我喜欢看迪厅里怪异的着装和扭曲的形体,我也喜欢看酒吧里那些一言不发的孤独者苦捱时光,我还喜欢在饭馆里看人相互吹牛、讲大道理,我更喜欢看妓女们浓妆艳抹,去骗取嫖客的**与欢心——这些夜里的景致一再上映,我则不厌其烦地一再观看。
    于是,我扔掉手里的书,熄灭烟头,忍住从胃里泛上来的阵阵恶心,跳下床,披上衣服,装好钱包,走出家门,去观看那些被黑夜撕碎的碎片,我麻木不仁,无聊至极,但我也因此而能忘掉孤单,忘掉自己的痛苦,不再想生活是否真正有意义。
    9
    朱玲是大庆介绍给我的,有**半夜十点钟,我和大庆一起在他家边听卡拉斯唱的《蝴蝶夫人》,边讨论去哪里混,时常有人打电话来,问我们去不去这儿,去不去那儿,可那天我们不知为什么对那些人和地方不感兴趣,卡拉斯听完,换成贝多芬早期四重奏,然后换成老古尔德弹的带着哼哼声的《哥德堡变奏》,然后换成齐默尔曼弹的《莫扎特第2钢琴奏鸣曲》,越听越无聊,听着听着,有电话响,大庆接了电话,说了几句行行行好好好之类以后,便毅然挂下电话,关掉唱机,拾起外套穿上,顺手把灯关掉,黑暗里,我听他对我说:“发你一姑娘怎么样?”
    “发我十个吧。”
    “滚吧!”
    我们俩迅速出门,上了一辆出租车,大庆对出租司机说:“硬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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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过,我一直背对生活,我的一切存在于生活的背面,我喜欢生活的背面,我站在那里,把生活变出的戏法逐个拆穿,并从中获得无聊的快乐。但是,那个夜晚,使我激动的夜晚,却让我宁夏相信假象而不顾真实。

    与描述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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