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制度*大的功能在于将个人在生活中因遇到各种人身损害、财产危险及对他人责任的危险所产生的损失,在共同团体中分摊消化。其经济功能在于减少社会问题,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经济繁荣。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保险事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然而,随之伴生的突出问题是保险欺诈骗赔案件大量增加,且呈上升趋势。据有关方面保守的估计,按骗赔数额不少于赔款,总额10%计算,我国每年被欺诈骗赔数额应不少于84亿元!加之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犯罪分子的欺诈骗赔手段也更加狡猾。例如伪造各种保单和证件、制造假发票、制造假现场、制造假病历等,给案件的调查和侦破带来一定的难度,同时也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不良影响,破坏了保险市场的正常发展,也破坏了金融秩序。因此,为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了社会的安定团结,依法维护保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保险欺诈骗赔的犯罪活动已是当务之急。
我国保险法于2002年10月28.B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重新修订并通过实施。新的保险法中对保险欺诈的犯罪行为规定了惩处的具体条款,我国刑法中也对保险欺诈的犯罪行为规定了惩处的多个条款。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