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有路网!
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研究
QQ咨询:
有路璐璐:

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研究

  • 作者:付子堂
  • 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 ISBN:9787040162158
  • 出版日期:2008年01月01日
  • 页数:291
  • 定价:¥31.00
  • 分享领佣金
    手机购买
    城市
    店铺名称
    店主联系方式
    店铺售价
    库存
    店铺得分/总交易量
    发布时间
    操作

    新书比价

    网站名称
    书名
    售价
    优惠
    操作

    图书详情

    内容提要
    本书是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的**级研究生教材,适用于各专业博士生学位课程“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和法学专业研究生“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研究”课程教学选用。本书通过研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主要的一些代表性著作,详细而系统地清理了从马克思到邓小平关于法律问题的论述,简明地勾画出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创立和发展脉络。在研究方法上,本书忠实原著,注重背景;全面系统,纵横比较;大胆怀疑,合理修正。本书有助于比较准确地理清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根本原理及其理论体系,引导研究生探索马克思主义经典法律思想的现代意义,从而实现马克恩主义法学现代化。
    文章节选
    1 引言
    1.1 研究现状
    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后,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在国外,特别是在法、德、美等主要西方资本主义**,掀起了一股研究和宣传马克思主义的热潮。其中尤以一系列有关马克思主义的大型国际会议的召开特别引人注目。①2000年9月21-24日,由美国《马克思主义反思》杂志主办的四年-度的马克思主义大会盛况**。来自世界各地的1000多位马克思主义研究者出席了这次盛会,大会组织了l90多场专题讨论会,3场大型专题报告会。这些有关马克思主义的大型国际会议认真地回顾了马克思主义的历史,总结了马克思主义发展的理论成就和经验教训,提出了新的马克思主义观。世界上所有关心马克思主义前途和命运的人,都会为这一系列国际马克思主义大会的召开而欢欣鼓舞,并从中受到深刻而有益的启示。②2001年9月26—30日,第三届巴黎国际马克思大会在法国巴黎第十大学举行。这次大会是由法国《当代马克思》杂志发起,世界近��家马克思主义刊物、研究机构和大学联合召开的。30多个**的600余名学者参加了大会。大会分人类学、文化学、法学、教育学、政治学、社会学等l6个学科和专题,组织了l20场小型研讨会,对当代资本主义进行了多学科考察。③
    在千年交替之际,西方媒体也曾纷纷推出自己评选的千年风云人物。卡尔·马克思在多家西方媒体评选千年风云人物的活动中名列**或第二。l999年,先是由英国剑桥大学文理学院教授们发起,就谁是人类纪元第二个千年的“千年**学人”(亦有译为“千年**思想家”或“千年**伟人”的)这一命题进行了校内的征询、推选。投票结果是马克思位居**,而似乎早已被习惯公认**的爱因斯坦却屈居第二。
    ①陈学明:《苏东剧变后国际马克思主义大会的启示》,载《新华文摘》2000年第2期,第195页。
    ②何萍:《2000年美国马克思主义大会纪要》,载《国外理论动态》2001年第l期。
    ③李其庆:《直击巴黎国际马克思大会》,载《社会科学报》2002年1月3日第六版。
    ……
    目录
    引 言
    1.1 研究现状
    1.2 研究目的
    1.3 研究方法
    2 马克思早期的非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
    2.1 马克思早期的生活与思想历程
    2.2 追究思想倾向的法律,是对非法行为的公开认可
    2.3 “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
    2.4 法律应该适应事物的法的本质,符合人类理性
    2.5 **放弃自己的义务将是一种罪行
    2.6 法律程序是法律的内部生命的表现
    2.7 历史法学派的哲学基础是否定理性法的存在
    2.8 法院判决的离婚只能是婚姻内部崩溃的记录
    2.9 对马克思早期法律观的总体认识
    3 走向成熟时期的马克思、恩格斯的法律思想
    3.1 走向成熟时期的马克思、恩格斯的活动轨迹
    3.2 法的关系根源于市民社会
    3.3 在民主制中,不是人为法律而存在,而是法律为人而存在
    3.4 人权是公民权和自然权利的统一
    3.5 在财产统治一切的社会里,法律压榨穷人,富人支配法律
    3.6 犯罪是蔑视社会秩序的*明显、***的表现
    3.7 对恩格斯早期的法律思想的基本认识
    4 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形成和宣告
    4.1 历史唯物主义法律观的创立过程
    4.2 法的客观基础观
    4.3 法的**意志观
    4.4 法的历史发展观
    4.5 人的自由发展观
    4.6 部门法律观
    5 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初步运用和深化
    5.1 《新莱茵报》时期的主要活动和法律思想
    5.2 在关于欧洲时局评论中的法律思想
    5.3 《纽约每日论坛报》时期的法律思想
    5.4 **国际前期马克思的法律思想
    5.5 《资本论》的法律学说概述
    6 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巴黎公社法制实验的总结
    6.1 公社应当是同时兼管行政和立法的工作机关
    6.2 人的法权起源于经济生活条件
    6.3 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及文化发展
    6.4 平等应当在社会的、经济的领域中实行
    7 恩格斯晚年对历史唯物主义法律观的补充
    7.1 文明时代使权利和义务之间产生了明显对立
    7.2 私法的本质是确认单个人之间现存的正常的经济关系
    7.3 法律观念归根结底是从经济生活条件中引导出来的
    7.4 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但并不是只有经济状况才是原因
    8 1895-1917年列宁对法律问题的理解
    8.1 独到的法律解释
    8.2 对司法制度的评论
    8.3 法律与民主共和国纲领
    8.4 法律应贯彻民族平等原则
    8.5 宪法应当确认并保障人民享有基本权利
    8.6 《**与革命》的法律学说
    9 20世纪初俄国社会转型时期列宁法律思想的演进
    9.1 关于专政和法律的关系
    9.2 关于民主和法律的关系
    9.3 关于政党和法律的关系
    9.4 关于经济和法律的关系
    10 斯大林时期苏联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成就和失误
    10.1 斯大林时期苏联法制建设的成就
    lo.2 斯大林时期苏联法制工作中的失误
    11 新中国建立前中国共产党的法律探索
    11.1 重视人权保障,加强人权法制建设
    11.2 对于党员应执行比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
    11.3 新中国的政体应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
    11.4 党组织和党员应成为服从法令的模范
    11.5 废除伪宪法与伪法统,实质是要求彻底推翻国民党统治
    11.6 对两类不同性质矛盾中法律问题的初步阐明
    12 新中国**代领导集体的法律思想
    12.1 开创性地提出建立死缓制度
    12.2 “搞宪法是搞科学”
    12.3 不能废除死刑
    12.4 对于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应采用不同的解决方法
    12.5 处理国际法律关系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12.6 专政要继续,民主要扩大
    12.7 关于旧司法工作人员的改造问题
    12.8 要重视司法工作
    12.9 加强人民代表会议的工作
    12.10 “应当注重培养人民群众的守法思想”
    12.11 “依法办事是进一步加强法制的**环节”
    12.12 必须把握法律条文的精神实质
    12.13 正确区分两类矛盾,做好审判工作
    13 改革开放时期邓小平理论中的法律思想
    13.1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
    13.2 法制建设要从国情出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13.3 用法律措施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13.4 党和**领导制度的改革
    13.5 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
    13.6 “死刑不能废除,有些罪犯就是要判死刑”
    13.7 “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
    13.8 属于法律范围的问题,由党直接管不合适
    13.9 把“一国两制”的构想法律化
    13.10 邓小平法律观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伟大创新
    14 结 语
    14.1 马克思、恩格斯共同创立了独特的法律思想体系
    14.2 评列宁对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新发展
    14.3 在新世纪必须实现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现代化
    研究参考文献
    致谢

    与描述相符

    100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