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语法理论的重要性
一、语法理论是语法学科发展的先导
语法理论是关于语法的学说,即有关语法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论,它包括语法的本体论和研究语法的方法、原则、原理。任何学科的研究,都涉及该学科领域的三个方面:一是理论的研究,二是现状或具体事实的研究,三是历史的研究。一个学科的发展,理论都处在领先的地位。衡量一个学科是否成熟,关键是看理论,语法学也不例外。语法理论的先进陛是语法学成熟的标志。所以,语法学要发展,语法理论是先导。
语法理论的作用首先表现在它能够对具体语言的语法现象的研究起指导作用。不同的语法理论,对同一语法现象进行研究时往往会有不同的分析或解释,对一种语言的语法进行描写或解释时会形成不同的语法体系。
就以100多年来的汉语语法学发展史来说,汉语语法研究各个阶段出现的各���论著都或多或少受到各种重要语法学说的影响。也就是说,人们都是根据某种语法理论来分析汉语语法并构建汉语语法体系的。比如,马建忠(1898--1900)的《马氏文通》(商务印书馆)、黎锦熙(1924)的《新著国语文法》(商务印书馆),是在传统语法理论指导下分别研究古代汉语和现代汉语语法以后完成的。赵元任(1968)的《汉语口语语法》、丁声树等(1961)的《现代汉语语法讲话》(商务印书馆)、朱德熙(1982)的《语法讲义》(商务印书馆)是在结构主义语法理论指导下研究现代汉语语法以后完成的。汤廷池(1977)的《国语变形语法研究》(台湾学生书局出版),是在结构主义转换生成语法理论指导下研究现代汉语语法以后完成的。
20世纪有几次汉语语法问题的专题讨论,这些讨论暴露了学界的分歧。比如,在汉语词类问题讨论中,有的认为汉语有词类的区分,有的认为汉语不需要区分词类。对于词类区分的标准,有的主张用意义标准,有的主张用形式标准,有的主张用功能标准,有的主张用多标准。又如在汉语主宾语问题讨论中,有的主张根据意义即名词是施事还是受事来确定主宾语,有的主张根据形式即名词在动词的前后位置来确定主宾语,有的主张根据意义和形式结合的原则来确定主宾语。再如在如何对句子进行分析的讨论中,有的主张用“成分分析法”即**词分析法,有的主张用“层次分析法”,有的主张用“成分一层次分析法”,有的主张用“核心推导分析法”,有的主张用“层一核分析法”。其他还有单复句的讨论、短语和结构问题的讨论、名物化问题(动词和形容词作主宾语有否改变词性的问题)的讨论、区分句子类型问题的讨论等,也都存在着一些争议。在上述有关问题讨论中的各种不同的看法或争议,都涉及到语法理论。
另外,由于学者们所遵循的语法理论不同,在分析一些具体的语法事实时,同样存在着一些不同的见解。比如,现代汉语中有这样一类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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