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有路网!
知识产权法(第四版)
QQ咨询:
有路璐璐:

知识产权法(第四版)

  • 作者:吴汉东
  •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ISBN:9787562018933
  • 出版日期:2008年01月01日
  • 页数:401
  • 定价:¥29.00
  • 分享领佣金
    手机购买
    城市
    店铺名称
    店主联系方式
    店铺售价
    库存
    店铺得分/总交易量
    发布时间
    操作

    新书比价

    网站名称
    书名
    售价
    优惠
    操作

    图书详情

    内容提要
    本教材结合近年来法律建设的新发展,吸收国内外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的新成果、新经验,重新修订而成,努力做到科学性、系统性和实践性的统一。内容包括著作权法律制度、专利权法律制度、商标权法律制度、其他知识产权制度及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全面提高法律人才的素质,根据原**教委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开设14门专业主干课程的通知要求,我们邀请政法院校和实际部门的法学教授及专家编写出版了这批教材。
    这批教材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原**教委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论证的意见,吸收国内外法学教育的*新成果,面向21世纪的法学教育,正确阐述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努力做到科学性、系统性和实践性的统一。
    文章节选
    **编 总论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将一切来自知识活动领域的权利概括为“知识产权”,*早见之于17世纪中叶的法国学者卡普佐夫的著作。后来,这一概念被比利时**法学家皮卡第所发展。皮卡第认为,知识产权是一种特殊的权利范畴,它根本不同于对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原则上是永恒的,随着物的产生与毁灭而发生与终止;但知识产权却有时间限制。一定对象的产权在每一瞬息时间内只能属于一个(或一定范围的人——共有财产),使用知识产品的权利则不限人数,因为它可以无限地再生。”知识产权学说以后在国际上广泛传播,得到世界上多数**和众多国际组织的承认。在我国,法学界曾长期采用“智力成果权”的说法。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颁布后,开始正式使用“知识产权”的称谓。我国台湾地区则把知识产权称为“智慧财产权”。
    知识产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记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广义的知识产权范围,目前已为两个主要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所认可。1967年签订的《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将知识产权的范围界定为以下类别: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即著作权);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制品和广播节目的权利(即邻接权);关于人类的一切领域的发明的权利(即发明专利权及科技奖励意义上的发明权);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即发现权);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即外观设计专利权或外观设计权);关于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和标记的权利(即商标权、商号权);
    ……
    目录
    **编 总论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
    二、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
    三、知识产权的主体
    四、知识产权的客体
    五、知识产权的保护
    六、知识产权法的概念、体系与地位
    第二编 著作权法律制度
    **章 著作权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章 著作权客体
    第三章 著作权主体
    第四章 著作权内容
    第五章 著作权取得和期限
    第六章 邻接权
    第七章 著作权限制
    第八章 著作权利用
    第九章 著作权管理
    第十章 著作权法律保护
    第三编 专利权法律制度
    第十一章 专利权法律制度概述
    第十二章 专利权客体
    第十三章 专利权主体
    第十四章 专利授权条件
    第十五章 专利权取得
    第十六章 专利权期限、终止和无效
    第十七章 专利权内容
    第十八章 专利实施许可与专利权转让
    第十九章 专利权限制
    第二十章 专利管理和专利代理
    第二十一章 专利权法律保护
    第四编 商标权法律制度
    第二十二章 商标与商标法概述
    第二十三章 商标构成条件
    第二十四章 商标权的取得
    第二十五章 商标权
    第二十六章 商标注册的无效
    第二十七章 商标权的利用
    第二十八章 商标权的保护
    第五编 其他知识产权制度
    第二十九章 反不正当竞争
    第三十章 商业秘密权
    第三十一章 厂商名称权
    第三十二章 地理标志权
    第三十三章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第三十四章 植物新品种权
    第六编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第三十五章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概述
    第三十六章 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国际组织
    第三十七章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主要公约
    第三十八章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新制度
    参考书目

    与描述相符

    100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