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导论
1.1 问题的提出
政府投资是我国政府实现经济建设职能、公共服务职能和宏观经济调控职能的重要政策手段,政府投资政策则是政府投资的职能定位选择,以及政府投资实现其职能的具体运作和管理方式。通常,政府投资政策是一定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所处阶段、经济体制、**发展战略等在投资领域的集中体现。十六大报告指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一个黄金发展期、矛盾凸显期和战略机遇期。在这一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如何确定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职能要求的政府投资政策,是确保政府投资安排使用合民心、顺民意、**率的必然要求,也是当前我国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政府一直在不断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整和完善政府投资政策,宏观上,对政府投资政策进行了多次改革,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微观上,改革审批权限、管理方式等,以增强微观经济主体活力,确保经济长期稳定增长。从实际情况来看,有了积极的效果,中国政府投资已基本实现了投资领域明朗化、投资方式多样化、投资审批程序简洁化。但是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与党**、国务院提出新的发展战略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1998年,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曾明确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是其“五项改革”之一,并采取了许多措施予以推动。可是这项改革在其任期内还是没有完成。2004年,《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办发[2004]20号)才姗姗来迟。我有幸参与了其中许多工作,对政府投资改革的推进,有切身体会,也一直在进行理性思考和深入了解。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政府投资仍然面临着许多新问题和挑战,主要有:
①政府投资的定位和作用问题。目前,我国政府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执政新理念,这些新的执政理念必然会对政府职能进行重新定位和调整,并在制度安排上作出积极回应。如我国政府已明确提出了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执政理念的变化势必要求政府投资相应跟进。加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公共财政的构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已得到了广泛的共识,市场配置资源空间越来越大,能力越来越强,政府投资如何重新定位又成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如政府投资直接参与“经济建设”的定位是否需要适时转变?政府投资是否能完全从经营性和竞争性领域退出?随着政府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逐年下降,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是否会相应变得越来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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