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文学史的编纂传统
黄修己 (中山大学 中文系,广州 510275)
内容摘要:朱自清是中国新文学史编纂的开创者之一,他将章节体的现代型文学史体例,结合实事求是的汉学治学作风、方法,创立了现代文学史编纂的新传统。经过“三代两传”,至今余脉未绝。新文学史编纂中还有一种传统,重在理论阐释,史实随着理论行走。本文描述这两种传统,论述殊途同归的可能。
关键词:文学史编纂;章节体;汉学;治学传统。
中国文学在上世纪初的“五四”文学革命中,完成了自古典向现代的转型。新文学(现在更多地被称为“现代文学”)自诞生至今快要九十年了,对这一段文学史的研究、编纂,也有八十多年了(从胡适发表《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算起)。一种新的文学刚刚诞生,还在潮声喧闹中,迅即有了对它的历史叙述,为其建构历史,而其叙述者、建构者又往往就是当事人或当时人。这可能是现代文化领域的独特现象。八十多年的时间里,特别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各种类型的新文学史著作都蜂拥而出,争奇斗艳,琳琅满目。身处这一行当中的人,也许不以为怪;实则在文学史的编纂史上,也在史学史上,这是很奇特的现象。在这个现象背后,有什么值得我们思索的呢?
这里,首先要作一点说明���人们大都把文学史与文学创作、文学理论并列为文学学科所包括的三个部门;而从历史学科的角度来审视、编制文学史的就不多了。固然文学史编纂是文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部门,但它是横跨文学、史学两个学科的。文学史也属于史学中的专史类,对于这一特点,治文学史的人往往认识不足。但也有人早已看到了,看到了文学史与史学的密切关系,如周作人说过:“既然文学史所研究的为各时代的文学情况,那便和社会进化史、政治经济思想史等同为文化史的一部分,因而这课程便应以治历史的态度去研究。至于某作家的历史的研究,那便是研究某作家的传记,更是历史方面的事情了。这样地治文学的实在是一个历史学家或社会学家,总之是一个科学家是无疑的了。”①**为了提高文学史的编纂水平,除了提高文学水平,从史学的视角来做一番考量,还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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