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绪论
0.1 城市更新的基本概念
城市更新就是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适应新的城市功能需要,对城市原有建成区进行的更新改造。广义地理解,城市更新是城市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它伴随着城市产**展的全过程,适应着不同时期人们的需要。一般认为始于19世纪50年代的巴黎改造。
狭义地理解城市更新,主要是指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欧美工业化**城市政府对城市原有建成区的更新改造,其目的在于将老化的市区给予有效的改善,使其具备现代化的都市特征,为市民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其典型代表是自20世纪40年代末开始到70年代初结束的美国政府主导的大规模城市更新运动①。这一时期的城市更新运动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从美国开始发展到大部分发达**,前后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大多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改造完成。
城市更新的**是对于旧城区内建筑、土地、道路的结构性调整,它是当代城市社会进步、经济结构升级的产物,是城市生态管理的新形式、新内容。城市更新的本质是城市功能的调整和城市空间的“再利用”。城市更新的对象主要是建筑、道路、基础设施和环境。一般说来,城市更新的目的是公共设施和环境的改善、政府财政状况的好转、居民生产和生活条件的改善、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就业率的增加、教育和发展机会的增多、犯罪数量的减少、卫生缺陷的减轻等。
根据国内外城市更新的实践,我们认为,城市更新的原则是: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兼顾原则;②居民参与和人性化原则;③多方投入和多方受益原则;④适合人的基本需要(以人为本)原则等。城市更新要充分发挥城市的集聚效应、规模效应、发散效应、极化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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