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两种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什么?这是一个新词,许多人不大了解。根据联合国和国和国务院文件,我们可以明确地说: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就是民间文化。
从历史上看,民间文化的保护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静态的,一种是动态的。
静态的保护,主要是对民间文化成果加以记录、收集是保存。民俗文化是一种生活美,它是民众在口头和行为中创作和传承的,是随时而变化的。由于它的时代性,如不及时记录、保存,就会自生自灭。例如孔子编了《诗经》,就保护了“诗三百”,使其不致失传。后来的收集乐府民歌,虽然是为了当时的实用和文艺欣赏、创作的需要,但也记录下许多民歌。正如鲁迅所说:“此外消灭的正不知有多少。”(《门外文选七.不识字的作家》)五四时期北大歌谣研究会为创作新诗和民俗研究而搜集歌谣,后来又发展到风俗调查会,搜集了许多民间美术、生活用具等文物,实际上又是一种保护。可惜这些文物今已不存。
静态的保护还包含民俗文物的保护,需要建设民俗��物馆,关于这个问题我已写了一篇《何时建一座民俗博物馆》在2005年6月24日《人民日报》上发表了。召集已有许多种民俗博物馆在兴建起来。有了博物馆,搜集来的文物和作品才不致再次流失。
第二种保护方法是动态的保护,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民间长远地活下来,使之适应当代生活的需要,成为新民俗的一个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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