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有路网!
国际私法论(第二版)
QQ咨询:
有路璐璐:

国际私法论(第二版)

  • 作者:张潇剑
  •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 ISBN:9787301068175
  • 出版日期:2008年07月01日
  • 页数:662
  • 定价:¥32.00
  • 分享领佣金
    手机购买
    城市
    店铺名称
    店主联系方式
    店铺售价
    库存
    店铺得分/总交易量
    发布时间
    操作

    新书比价

    网站名称
    书名
    售价
    优惠
    操作

    图书详情

    内容提要
    **之间经济、文化等活动的交往,是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结果。在这种交往过程中,必然会产生各类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国际私法主要是为了解决这些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所发生的法律冲突与法律适用问题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当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地深入,对外民事、经济、贸易、科技、文化交流以及人员的往来也日益频繁,各种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问题时有发生。因此,学好、用好国际私法符合新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可以说势在必行。
    本书的目的在于使读者能够全面、系统地学习国际私法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通过分析、研究世界上不同类型的**有关国际私法的主要理论及立法和司法实践,了解依照国际私法处理涉外民事法律冲突的步骤与过程,掌握运用国际私法解决法律冲突的方法,以促进、维护和巩固正常的中外民事及经济往来。
    全书凝聚了本人多年来在国际私法领域中教学和科研的成果与心血。承蒙北京市2002年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建设立项项目的鼎力资助及北京大学教材建设委员会、北京大学教务部教材办公室的大力支持,使该书得以顺利问世;责任编辑冯益娜女士不辞辛劳,对书稿予以认真细致的编审,并提出了若干宝贵的修改
    文章节选
    **编 总 论
    **章 国际私法绪论
    **节 国际私法概述
    第三,主体各方是不同国籍的外国人。例如,索马里籍“南洋号”油轮装载原油16,488吨,于1976年2月16日在我国广东省海丰县东南海面与荷兰��“士打高雅号”货轮相撞后沉没,致使我国东南沿海六个县的海面受到重大油污损害。这个碰撞案件中的主体双方都是外国人,并且是具有不同**国籍的外国人。再如,一名瑞士人与一名法国人在中国合伙经营企业;在中国的一位日本留学生与一位美国留学生申请结婚;等等。
    总之,在上述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中,就自然人而言,必须是双方或一方具有外国国籍,或者是其常设住所在国外;就法人而言,或者该法人是在外国登记的(国籍论),或其主事务所设于国外(主事务所论),或是为国外资本所控制的(控制论);就**而言,它是一个特殊的国际私法主体,这与**在国际公法上的主体地位是不同的,这种区别就在于:首先,在以**名义出现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是一个特殊的机构。**组织与**组织之间,或**组织与其他国际私法主体之间的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其次,**作为国际私法的主体,它与国际私法的其他主体(主要是自然人和法人)的关系是平等的,不存在一方支配另一方的问题。
    (2)客体涉外。指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位于外国的物或需要在外国实施或完成的行为。例如,中国公民某甲继承其父**在新加坡的遗产;中国一家公司购得位于某外国的一块土地;浙江某建筑公司承建沙特阿拉伯一个体育馆基建工程的行为;中国远洋运输公司的船舶承运在外国港口装载货物的行为;等等。总而言之,不管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亦不论其法律行为发生于国内还是国外,只要该法律关系的客体位于国外,就构成了涉外民事法律关系。
    ……
    目录
    **编 总 论
    **章 国际私法绪论
    **节 国际私法概述
    第二节 国际私法的渊源
    第三节 国际私法的性质
    第四节 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国际私法的历史沿革
    **节 萌芽阶段的国际私法(13世纪以前)
    第二节 国际私法的理论沿革
    第三节 国际私法的立法沿革
    第四节 中国国际私法的历史沿革
    第三章 冲突规范
    **节 冲突规范概述
    第二节 冲突规范的结构和类型
    第三节 系属公式
    第四节 准据法
    第四章 冲突规范的有关制度
    **节 识别
    第二节 反致
    第三节 公共秩序保留
    第四节 法律规避
    第五节 外国法内容的证明
    第二篇 分 论
    第五章 国际私法的主体
    **节 自然人
    第二节 法人
    第三节 **
    第四节 国际组织
    第五节 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
    第六章 涉外物权的法律适用
    **节 涉外物权的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
    第二节 物之所在地法原则
    第三节 **财产豁免原则
    第四节 国有化与补偿的法律适用
    第七章 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节 涉外知识产权概述
    第二节 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第三节 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条约
    第四节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第五节 我国法律对涉外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八章 涉外债权的法律适用
    **节 涉外之债概述
    第二节 涉外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
    第三节 涉外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
    第四节 涉外不当得利之债和涉外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律适用
    第九章 涉外婚姻家庭的法律适用
    **节 涉外结婚的法律适用
    第二节 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
    第三节 **
    第四节 国际组织
    第十章 涉外继承权的法律适用
    第三编 专论
    第四编 程序论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与描述相符

    100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