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宋代戏曲的传播
**节 宋代宫廷演剧
宋杂剧是在唐、五代优戏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了综合艺术的特征,而它的发展和传播都有赖于比较安定的社会环境的出现。
从宋太祖乾德元年(963年)至太宗太平兴国四年(979年),宋朝运用武力征伐或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手段,先后灭掉了荆南、湖南、后蜀、南汉、南唐、吴越、北汉等割据小国,“悉集七亡国之士民于辇下,比汉唐京邑民庶十倍”。在这一人口迁移的过程中,原来分散于全国各个地区的优伶有不少也聚集到了汴京。
为了满足宫廷宴乐的需要,宋初恢复了前朝已有的教坊,将陆续搜罗来的各国**乐工纳入其中。宋陈旸《乐书》卷一百八十八“乐图论·俗部·教坊部”对此有记述:
圣朝循用唐制,分教坊为四部。取荆南得工三十二人,破蜀得工一百三十九人,平江南得工十六人,始废坐部。定河东得工十九人,藩臣所献八十三人,及太宗在藩邸有七千(当作“十”)余员,皆籍而内之,由是精工能手大集矣。
这里所说的“潘臣”当指湖南、南汉、吴越��占有漳州、泉州的陈洪进等。教坊承担岁时宴享演出,其演出内容很丰富,其中包含了杂剧。宋代教坊人类虽远不及唐代盛时之众,但由于是从天下各地聚扰而来的**乐工,本来各有所长,他们之间的交流为北宋杂剧的发展创发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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