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政府职能转变
在世界各地,政府正成为人们注目的**。全球经济具有深远意义的发展使我们再次思考关于政府的一些基本问题:它的作用应该是什么,它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以及如何做好这些事情。
--世界银行:《1997年世界发展报告》
政府职能的理论研究
(一)政府职能的内涵与构成
学术界对于政府职能内涵的认识,见仁见智。有学者将其归纳为三种观点。一是认为它是能力和作用的结合;二是认为它体现的是职责和功能;三是认为它表现为职责和作用。笔者倾向于第二种提法,认为政府职能主要是指一个**的各级行政机关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诸方面依法所承担的职责和具有的功能。简单地说,所谓政府职能,就是指政府应该在现实世界的哪些领域有所作为以及如何作为。
根据金太军等学者的研究,政府职能包括以下几个层面的含义:
1.政府职能是**职能在一个特殊方面的体现。政府是**权力体系的构成部分,是执行行政管理权力和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机关,政府职能是**职能在这一方面的体现。所以,政府职能是**意志的体现,反映政府所代表的**的性质和活动的基本���向,并为**所赖以存在与发展的经济基础服务。这是政府职能的一个*基本的属性。
2.政府职能和**立法、司法等方面的职能相对称,表现为执行**意志的管理方面的职能。它只在行政领域中履行其职责,而不是宽泛无边。这一点在西方**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中表现得更为明显。
3.政府职能是对**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实施管理时表现出来的职能,因而是一种公共性的职能。与此相对应,那些非政府的、非公共性的机构的内部管理职能则是个别领域的、“私人性”的。这是两类不同性质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