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摹仿艺术及其区别性特征。诗的摹仿媒介。媒介的使用。某些艺术尚无共同的称谓。格律文作者不一定是严格意义上的诗人。
第2章摹仿的对象。悲剧和喜剧分别摹仿两类不同的人物。
第3章摹仿的方式。多里斯人声称首创悲剧和喜剧。
第4章人的天性和诗的产生。诗的双向发展和荷马的历史功绩。戏剧的起源和悲剧的完善。悲剧和狄苏朗勃斯及萨图罗斯剧的关系。
第5章喜剧的摹仿对象。喜剧的发展。带普遍性的情节的产生。悲剧和史诗在格律和长度方面的不同。
第6章悲剧的定义。决定悲剧性质的六个成分:情节、性格、思想、言语、唱段和戏景。情节是悲剧的根本和“灵魂”。悲剧是对行动的摹仿。突转和发现是情节中的两个成分。
第7章情节应是一个整体。事件的承接要符合可然或必然的原则。情节要有一定的长度,以能容纳足够表现人物命运变化的篇幅为宜。
第8章情节应该摹仿一个完整的行动。部分的组合要环环相扣,紧凑合理。
第9章诗和历史不同。诗人是情节的编制者。既能使人惊异,又能表现因果关系的事件,*能引发怜悯和恐惧。在简单情节中以穿插式的为*次。
第10章简单情节和复杂情节的区别。
第11章突转、发现和苦难。发现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