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经济交往中,契约作为市场交易的承载者,具有维护交易秩序、调整交易关系、稳定交易预期、优化资源配置等功能。契约思想也为公共财政理论研究提供了新的启发和思路。政府预算是在总体资源有限的前提下,基于增进整个社会资源配置使用效率或改善社会公平的目标,对可支配资源的安排、配置与调整。从法律角度看,它可被视为一个以公法为基础的综合性契约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本书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在于,通过引入现代契约理论与分析方法,探讨控制政府预算中机会主义行为的制度安排,研究如何有效解决政府预算中各个层级的委托一代理关系及其契约机制设计问题,寻求政府预算有效活动的制度路径,创新中国的政府预算理论与制度,提高政府预算配置决策水平和公共资源使用效率,并以此为目标来构建研究体系和分析框架。
全书分为四个部分,共l0章。**部分为导论,包括引言和对现代契约理论的综述。主要阐述契约实施的制度基础以及非对称信息、委托一代理理论等,为此后的分析研究提供理论支持,并将政府预算置入非对称信息理论与现代契约理论之中,凝练出政府预算契约所要研究解决的几个基本命题。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则以政府部门为界,分别分析研究了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