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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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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评传

  • 作者:李敖
  • 出版社:文汇出版社
  • ISBN:9787806761779
  • 出版日期:2003年07月01日
  • 页数:185
  • 定价:¥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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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版社
    • ISBN
      9787806761779
    • 作者
    • 页数
      185
    • 出版时间
      2003年07月01日
    • 定价
      ¥18.00
    • 所属分类
    内容提要
    李敖说,这部《故适评传,不该单是胡适之个人的评传,它是时代的评传,它是以胡适为主角之一的时代的评传。所以,很可能的,许多人看了这部评传会感到惊讶骇异,从正文来看,它可能是文学的,从脚注来看,它可能是历史的;从夹缝来看,它可能是无孔不入、惊世骇俗的。
    文章节选
    蔡元培当进士前的七十天,孙逸仙西医书院毕业前一百二十八天,一个浓眉大眼却愁眉苦脸的壮汉,带着十七条火腿、九十个皮蛋、四十支毛笔、两坛绍兴酒,在上海码头登了船。
    船的目的地是台湾——七十年前的台湾。这个五十二岁的壮汉当时从心眼里讨厌这次旅行。他本是江苏的税务督察,是江苏抚宪刚毅的红人,这次调差到台湾,完全是台湾巡抚邵友濂搞的鬼。刚毅想留住他,可是皇帝不准。所以,他硬着头皮,只好上了船。
    在船上,他一肚子怨气,和中国许多旧式文人一样,一有怨气,就写诗:
    因缘不必问三生,聚散如萍却有情。
    入世岂愁多险阻,知人翻恐负公卿。
    天风假我一帆便,海水谁澄万里清?
    试看乡村颁社肉,凡人作宰似陈平。
    他想到陈平作宰,为了觉得他的遭遇不公平,别人不派到“险阻”的地方去,为什么单派他去?何况,他在上海还有老婆孩子,有他刚生下来六十四天的小儿子。
    “天风”并没“假”他“一帆便”,船在海上摇了又摇,人在船上吐了又吐。总算熬过了三天,到了基隆。当时他还不大会写这个地方的名字,在日记里,他竟写做“基笼”。
    到台湾后两个星期,他开始坐小火车,开始环岛巡行,考核军队的训练。他看了三十一个营、二十八个哨、两个队,西至澎湖,东至苏澳,花了半年的时间,统统跑了一遍。他是认真的人,看到什么就往上报什么,结果害得别的官记大过,弄得“人缘”很差。而他自己,也累坏了,随行的三个跟班的都在炎蒸瘴郁中病死了,他自己也得了风湿——二十二个月以后,他竟死在这个病上!
    巡视全岛以后,他实在受不了了,他上呈文,自比做“牛马”,说“牛马”奔走疲乏,势将倒毙于路,……主人闻之,当亦“恻然”。可是“主人”偏偏不“恻然”,不放他回大陆,把他改任为“台南盐务总局提调”。这个差使,*使他哭笑不得,他想到他在江苏是办厘捐的,现在,又到台湾来办盐务,——全是“苛索民财”的勾当!他痛苦得很,他写道:念生今之世,做候补人员藉差煳口,非办厘捐,即办盐务;唯以苛索民财为能事。口谈圣贤道义,身为霸者罪人。纵径径自守,薪水之外,不染一尘,亦不过曲谨小廉,沾沾自足。计唯有托疾竟去,并原省弃之,退归老乡里,仍读我书,庶不自失耳!
    他这种情绪,十足是一种耶稣时代讨厌“税吏”的情绪,他不高兴做“税吏”,何况他还是“候补人员”!
    其实,他的真心倒也不是“退归老乡里”,他的真心是想做“非候补人员”,想独当一面。他属意于“台东直隶州”,就是做今天的台东县长。可是他知道没他的份,于是他拿起毛笔,写信给老师吴大澂,求这位湖南巡抚出面拜托,干脆放他“生还”。
    总算时来运转,到了第二年(一八九三),他的顶头上司官运楣星邵友濂调去顶他老师的湖南巡抚了,唐景崧来接,居然使他如愿以偿,居然答应他去“代理”台东直隶州知州。
    从此,他算做了一名独当一面的“准”县太爷,当然在官僚政治里,做个小官也非易事,我们看他被任命后第五天的日记:
    [五月]初九日,谒臬道宪顾,谢委代理台东州直隶州知州,未见。驾万军门生日,未见。提到贺生日,正是中国官场艺术的辉煌表现,在他五月十九日的日记里,有六条有趣的备忘录:各宪生日:臬道顾,十月初三日,太太十一月十八日。台南府唐,五月二十一日,老太爷十一月十八日,唐太太正月二十五日。藩台唐,十一月二十七日,老太太七月二十三日,太太八月十一日。镇台万,五月初九日,老太爷五月初七日。抚台邵,十二月十六日,帮办林三月二十一日。福州将军希,七月初四日。台湾府陈,十二月二十七日。做个小官真不容易!他要把上司的,乃至上司老子的、老母的、太太的、随从的生辰八字,统统记住才行!
    这个小官在台东,干得很起劲,今天出示“斋戒求雨”,明天去调查鸦片烟,后天又赶写《台东州采访册》,然后,再上书给他的老师吴大澂,报告“代理边州,兼为统将”的经过,统率“三营五哨”“一千七百五十余人”的经过。总之,他似乎还满意,至少不再求他老师写八行书,放他“生还”了!
    他死后,剩下了她。
    他,跟她是同乡。
    他,比她大三十二岁。老夫少妻,她嫁他时才十六岁。那是七十年前(一八八九)的事。
    整整九十年前,她生在穷苦的农家。她若活到现在,跟她的安徽老乡,“总统府资政”许世英同岁。所以,我们若想像她多么老,只要将男做女,看看许世英就行了!
    她的父亲叫冯金灶(振爽),顾名思义,自然是乡下人。他本是太平天国的逃兵,跑回被“长毛贼”烧得精光的故乡,立志重建家园,他做自耕农,也做佃农,兼做裁缝。
    他的**个孩子就是这个女儿。生女儿,自然违背中国重男的传统,所以给她取了一个男人的名字“冯顺弟”,“顺弟”者,“顺”流而下来个“弟”弟也!
    顺弟“面貌并不美”,“圆圆面孔,有一点雀斑,头发很长”——可以“头发一直拖到地”!
    按照家乡的规矩,女孩儿家在十三四岁时候就该定了亲,可是她一直拖到了十六岁,才给胡传大官人做填房——由“种田人家的女儿”摇身一变为“官太太”,并且,“做填房可以多接聘金”。
    前面说过,胡传有“克妻”的命,一连两个老婆都被他“克”死了。所以,这次冯顺弟嫁给他,多少是有点“冒险”的。如果她是太妹,可能她心里不服气:“怎么?要克老娘吗?你克克看!”
    不管怎么假设,反正她“赢”了!并且“赢”得很快,结婚以后六年四个月零十天,她的老伴儿就宣告不支倒地,那时候胡适的正式年纪是三岁八个月零五天,据他回忆——这是他*早的回忆:
    这时候我只有三岁零八个月。我仿佛记得我父亲死信到家时,我母亲正在家中老屋的前堂,她坐在房门口的椅子。她听见读信人读到父亲的死信,身子往后一倒,连椅子倒在房门槛上。东边房门口坐的珍伯母也放声大哭起来。一时满屋都是哭声,我只觉得天地都翻覆了!我只仿佛记得这一点凄惨的情状,其余都不记得了。
    于是,冯顺弟做了小寡妇,她那时候,虚岁才二十三。
    二十三岁做寡妇并不稀奇,稀奇的是,她一做就是二十三年!
    另外一件“巧合”是,在他们县里,二十三岁就开始守寡的多得出奇,光在一四三九到一八一○的三百七十年间,就有过七十四个!
    这二十三年的守寡期间,她**的爱情的回忆,就是那段“三个人的*神圣的团居生活”:结婚后不久,我父亲把她接到上海同住。她脱离了大家庭的痛苦,我父亲又很爱她,每日在百忙中教她认字读书,这几年的生活是很快乐的。我小时也很得父亲钟爱,不满三岁时,他就把教我母亲的红纸方字教我认。父亲做教师,母亲便在旁做助教。我认的是生字,她便藉此温她的熟字。他太忙时,她就是代理教师。我们离开台湾时,她认得了近千字,我也认了七百多字。这些方字都是我父亲亲手写的楷字,我母亲终身保存着,因为这些方块红笺上都是我们三个人的*神圣的团居生活的纪念。
    除了这**的回忆以外,这位小寡妇就面临着漫长的、没有止境的痛苦岁月,她在二十三年的守寡日子里,历经了抚孤、忍辱、耐穷、借债、分家、重病、死父亲、死母亲、死妹妹、死弟弟、死女儿、死长子、死三子、死长孙。……这一切苦痛都是人生里的重要折磨。
    对一位小寡妇来说,抵抗这一切折磨的办法,莫过于她对自己亲生的“一点骨血”的希望,这点希望使她“挣扎着活了二十三年”。
    这“一点骨血”,就是胡适之。
    她在胡适之二十七岁那年,死在安徽老家。这时候,她已经很满意的看到她的儿子当了北京大学的教授,她的遗憾也许是:在她四十六年的生命中,她只跟丈夫过了六年四个月;只跟儿子过了十二年六个月,这真不能不说不苦命!
    她的死,带给胡适痛苦的遗憾,带给他一首诗,也带给他一次丧礼改革。
    如果她的墓志铭也用白话来做,那么,下列的句子可以参考:
    这是胡传太太冯顺弟女士的墓。
    她生在经营不善的招商局成立那年(一八七三);死在**次世界大战打完那年(一九一八)。
    她跟梁启超、徐锡麟、黄兴(克强)同年生;与苏玄瑛(曼殊)、陆龙(在田)、程壁光同年死。
    她的丈夫的**号前妻死后十年,她才出生。
    她的丈夫的第二号前妻,给她留下了三男三女。
    她结婚后第三天,大儿子也结了婚。
    大女儿比她大七岁。
    大儿子比她大两岁。
    三女儿只比她小两岁。
    二、三儿子是双胞胎,各比她小四岁。
    她十六岁起做晚娘——好难当的晚娘。
    她被儿媳妇欺负了,只偷偷的流眼泪。
    她吃一块豆腐,也要登记一次。
    她为了治弟弟的病,把自己胳膊上的肉割下一块来。
    她自己只生了一个儿子,但却是一个好儿子。她似乎很讲究优生学。
    为了教育儿子:
    一、她常常拧儿子的肉。
    二、她给老师红包——用特别待遇来使她的儿子特别。
    三、她送儿子到外埠求学,不掉一滴眼泪。
    四、她病得要死,却不许人家告诉她的儿子。
    五、她借钱为儿子买书。
    *后,她还为儿子订了终身大事,使她的儿子在婚姻问题上,做了一个“保守主义者”。
    ……
    目录
    关于《胡适评传》
    楔子
    一、可怜的县太爷
    二、可怜的小寡妇
    三、半个台湾人
    四、被拧肉的时代
    五、“努力做徽骆驼”
    六、“侬跟我来”
    七、《竞业旬报》
    八、少年诗人
    九、“无忘城下盟”
    十、从逛窑子到上北京
    编辑推荐语
    书评 关于《胡适评传》
    一九五七年的三月一日,我在《自由中国》杂志上发表了一篇六千多字的文章——《从读说起》(现收入《胡适研究》,改题《关于》)。文章发表后一年一个月,胡适从美国回来,约我到钱思亮的家里,跟我说:“呵!李先生,连我自己都忘记了、丢光了的著作,你居然都能找得到!你简直比我胡适之还了解胡适之!” 那时我已有给他写本传记的意思,但是我一直没跟他提起。我只提到几部批评他的书,像李季的《胡适批判》、叶青(任卓宣)的《胡适批判》、谭天的《胡适与郭沫若》等。对谭天的《胡适与郭沫若》,他根本不知道有这本书;对叶青的《胡适批判》,他回忆说:“三十多年前叶青写完了这部书,寄了一套给我,要我答复,我本来写好了一封信答他,后来一想:叶青在书里说我不必盖棺,论就定了,在他眼中,我已是死掉的人了,死人还能说些什么呢?所以我一直没有理他。”
    如今,七年过去了,胡适之从生龙活虎转入墓草久宿,从声容笑貌变成一棺孤骨。但是,每当我在南港的高压电线底下,走上了胡适的坟头,我都仿佛听到一种熟悉的声音在向我感叹:——“我已是死掉的人了,死人还能说些什么呢?”
    于是,我又捡起七八年前的心愿,想给胡适写部传。不过这回不再是一本了,我决定给他写一部十本的大传记,我要用这一百二三十万字的大传记,让“死掉的人”重新“活过来”,让他重新“说些什么”,也让我们“说些什么”。
    我所以发愤由我来写这部传记,另外一个主要的原因是看到别人迟迟不肯动手,或做得实在令人不满意。在胡适生前,我读过胡不归的《胡适之先生传》;在胡适死后,我看过毛子水的《胡适传》。这些简陋的传记都出于胡适的学生之手,基本的姿态都是维护他的,或是只有颂扬没有批评的,同时在史料处理方面又过于粗疏,难免有很多错误。
    十多年来,我遍读有关胡适的一切著作,深觉不过是两类而已:一类是近于酷评的(diatribe);一类是过度颂扬的(eulogy)。两类共有的毛病,是不能用严格的方法训练去接触史料、解释史料。于是,旌旗开处,胡适一出场,喊打与叫好之声此起彼落,胡适一方面被骂得天诛地灭,一方面又被捧得缩地戡天。结果呢,双方的感情因素是满足了,可惜被搬弄的却不是真正的胡适之!
    英国的大政治家克伦威尔曾骂给他画像的人说:“画我须是我。”(Paint me as I am)这句话,可以给任何想给别人“画像”的人做为警戒。胡适之不是轻易被了解的人,所以他也不容易被论断,没有受过严格的方法训练和史学训练的人,没有学会呼吸新时代空气的人,是没有办法给他“画像”的。
    做为一个对方法训练和史学训练稍有所知的人、做为一个对新时代空气稍曾呼吸的人,我现在自告奋勇地来做这件大工作。我的目的不仅是“画”胡适之的“像”,并且还要画这个时代的像,我要画出这个时代里的大舞台、画出它的喜剧和悲剧、画出剧里的主角和配角、画出它的场地的布景、画出布景后面的众生相,也画出戏台前面的千万只眼睛。
    所以,可以这么说,这部《胡适评传》,不该单是胡适之个人的评传,它是时代的评传,它是以胡适为主角之一的时代的评传。
    所以,很可能的,许多人看了这部评传会感到惊讶骇异,从正文来看,它可能是文学的;从脚注来看,它可能是历史的;从夹缝来看,它可能是无孔不入、惊世骇俗的。它的结局是:君子既不喜欢它,小人也不喜欢它,只有跟李敖一个调调儿的,才会喜欢它。
    但这都没关系,这都不影响这部评传的方向和进度,一个载浮载沉的传主,被一个乱蹦乱跳的作者来写他、画他、捧他、捶他,这该是中国传记文学史上的新尝试。——只有在新时代里才能肯定这种尝试,只有这种尝试才能延伸另外一个新时代。
    …… 做为一个对方法训练和史学训练稍有所知的人、做为一个对新时代空气稍曾呼吸的人,现在自告奋勇地做这件大工作。我的目的不仅是“画”胡适之的“像”,并且还要画这个时代的像,要画出这个时代里的大舞台、画出它的喜剧和悲剧、画出剧里的主角和配角、画出它的场地的布景、画出布景后面的众生相,也画出戏台前面的千万史眼睛。
    本书分为关于《胡适评传》、楔子、可怜的县太爷、可怜的小寡妇、半个台湾人、被拧肉的时代、努力做徽骆驼、侬跟我来、《竞业旬报》、少年诗人、无忘城下盟、从逛窑子到上北京等章节。《胡适评传》并非诗化的、颇为好读的书,与大众的趣味也有一定的距离,它的意义恐怕更在方法论上。作者在《关于胡适评传》里有一句话,很有意思:"十多年来,我遍读有关胡适的一切著作,深觉不过是两类而已:一类近于酷评的(diatribe);一类是过度颂扬的(eulogy)。两类共有的毛病,是不能用严格的方法去接触史料、解释史料。于是,旌旗开处,胡适一出场,喊打与叫好之声此起彼落,胡适一方面被骂得天诛地灭,一方面又被捧得缩地戡天。结果呢,双方的感情因素是满足了,可惜被搬弄的却不是真正的胡适之!"李敖的这段话,写在1964年,距今已30余年矣,读来仍觉亲切,可谓中肯之谈。

    与描述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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