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车船税
1.车船税的概念
车船税是指对在中国境内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依法征收的一种税。车辆税是我国2007年1月1日开征的,原《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废止。
开征车船税不仅有利于促使纳税人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督促纳税人合理利用车辆,减少能源消耗和对环境的破坏;还有利于调节社会财富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稳定,同时开征车船税也有利于完善地方税制.为地方政府开辟新的财源。
2.车船税的蚋税人
车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拥有或者管理的车辆、船舶的单位���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员。
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
3.车船税的征税范围
车船,是指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包括:载客汽车(包括电车);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船舶(包括拖船和非机动驳船);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
4.车船税的计税依据、税率
(1)车船税的计税依据:载客汽车、电车、摩托车,以每辆为计税依据;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按自重每吨为计税依据;船舶,按净吨位每吨为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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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教材由张苏红任主编,黄海梅、顾亚莉任副主编。高明文编写**章,汤筱娴编写第二章、第五章,黄海梅编写第三章、第四章,张苏红编写第六章、第十三章,朱江编写第七章、第九章,曾磊编写第八章、第十一章,佟锦霞编写第十章、第十二章。全书由张苏红、黄海梅、顾亚莉负责总纂并定稿。
在本书编写过程中,我们得到了一些专家、同事的指导和帮助,参考并引用许多作者有关财政、金融的书刊资料,在此深表谢意。
由于写作时间仓促,加之编者水平有限,本书中难免存在错误与疏漏,敬请读者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