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历史唯物主义
评论
恩格斯说过,他和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包含三个因素:德国唯心主义哲学、法国社会主义和英国古典经济学。在德国哲学中,康德谈论过到达一种自由与和平社会的进步,费希特曾将人类历史作为一种合理的发展来思考。但是,只有黑格尔才*系统而完备地描绘了德国唯心主义。在黑格尔看来,历史是各种抽象的“原则”--文化、宗教和哲学一一的发展和冲突。在这种发展中,他谈到“否定的力量”,认为在一切现存的事物状态和正在变易的东西之间,永远存在一种张力:各种事物状态都包含着它自身毁灭和向更高阶段转化的种子。每一阶段都是一种超越那些已超越阶段的进步,包含着源自它们的因素。这一过程被黑格尔称作辩证法,一个马克思接受但使之头脚倒立的观念。与抽象的原则相反,马克思认为,社会变化的经济基础--以及它所产生的社会**--是把握人类历史之展示的关键。
在第三版修订时,我新增了关于意识形态的一章,并在“结论马克思的遗产”部分增添了一个简要的评论。关于马克思的评述有增无减,所以我大量扩充了各种参考文献,旨在提供一个全面的、*新的导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