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缘起与过渡
**章 引子:胡塞尔的感悟
三 新的色彩
1.直觉与顿悟
19世纪中后期以来,德国哲学暗流涌动,叔本华特别是尼采袭击了康德、黑格尔的营地,他们高度评价直觉、意志之类纯粹感性的因素,逐渐抛弃了纯逻辑思辨的德国古典哲学传统。这里我们不称这种新倾向是一种进步,它只是一种潮流。新思潮的意义随着20世纪初胡塞尔现象学和柏格森生命哲学的问世渐渐明朗起栗,并从德国流向法国:德国人出思想,法国人出情趣,两者结合起来,就有了今天的法国哲学。直觉的感受更接近纯粹的生命。尽管胡塞尔很少提到他的德国同胞叔本华和尼采,但他所诉诸的直觉性描述不可能完全脱离这股暗流。
胡塞尔写了《逻辑研究》,但读者切不可以为这是一本讲逻辑的书,相反,现象学精髓与传统逻辑背道而驰,“知不可能从逻辑的还原���得出”。他并不研究所谓正确思维应该遵守的规范,而只相信现象学描述的真实性,哪怕它是“圆的正方形”和“金山”,只要它们可以在直觉中加以领悟,就是有意义的。《逻辑研究》中的“逻辑”,乃现象学的“纯粹”之意,纯粹的描述。换句话说,这也就是直觉的内容。与纯粹的思辨不同,纯粹的描述(或直觉)的立足点不是“理解”,而是“看见”:“直接地‘见到’,不只是可见的经验材料,而是一般性地看到,它可以是任何一种意识种类的原始质料,它是一切合理性陈述*终的缘由,这只是因为就其给予的对象而言它是原生的(primordial,译成汉语还有‘原始的’、‘*初的’之意——译者注)……然后,如果我们看见(作为一种新的‘看见’方式——胡氏原注)对象是如何构成的,那么它就是真实表达这种构成的陈述之缘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