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学家许崇德教授1929年出生于江苏青浦(现属上海市),先后毕业于浙江嘉兴中学、上海复旦大学法律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班。留校在人大工作至今。中国人民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是新中国*早设立的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教学科研机构之一,培养出新中国**批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师资和法制建设急需人才,参与了新中国**部宪法和其他重要法律的制定工作,编写出版了新中国*早的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教学大纲和教材,其中许崇德教授作为骨干教师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新中国宪法和宪法学的发展作出了特殊贡献。
许崇德教授1954年参加新中国**部宪法起草委员会的工作,1980年担任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成员,1985年、1988年先后担任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和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等一系列重要法律的起草工作。许崇德教授结合教学需要在参加**立法活动中获得许多信息,这样,增加了对于**法制工作和重大方针政策的了解,提高了教学质量和科研能力,促进了教学科研工作,同时有助于建立更为科学和符合实际的我国宪法学的科学体系,形成教学科研和法制实践的良���互动关系。
“文革”期间中国人民大学被撤销,许崇德教授也被下放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