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寻各种文学间不管多抽象的共相,并进而细察每种共相的特点,是比较文学的要务之一。把本国和他国相对共相的实际例子排在一起,能使各个共相的特色产生格外清楚,格外深远的意义;这种意义是光用一种传统的目光探讨不出的。所以比较文学的要务,并不止于文学相等因式的找寻;它还要建立文学新的解释和新的评价。
当我们说某样东西是某种文学特色的时候,我们的话里已经含有拿它和别种文学比较的意味。我们要是说中国的抒情传统各方面都可代表东方文学,那么我们就已经把它拿来和西方在做比较了。我们所以发现中国的抒情传统相当突出,所以能在世界文学的批评研究中获致更大的意义,就是靠这样的并列比较。
近世论中国诗者,在西洋有种说法,以为中国没有广义抽象的“诗”字,如英文的poetry者。这话只有片面的道理。我们很可以问,中国人人熟知的所谓“诗中有画,���中有诗”,那“诗”字不是广义抽象的是甚么呢?但若说中国的“诗”字和英文的poetry字一般应用起来,意义范围和所引起的联想作用常有不同,倒是一部分事实。不过自然我们也要记住德文的putching,甚至声貌甚似的法文的poésie,和英文的poetry在应用及联想上也不是处处相同的。
现在我们想试着探求“诗”字原始构成的因素,援引较可适用的比较文学,和比较文字学的方法,看出它*初的得形成义,有其根本的特点,和其他古文化的类似产物有所不同,而又有所相通。因而它在传统的解释和沿用中也有各种异同。
初民谣咏,自成天籁,这在各国古文化中都早到洪荒难稽的时代。但这样的谣咏,都各各是独特的,具体的行为,要过多少算不尽的岁月,也还没有一个抽象的总名词普遍代表。甚至于有些长篇巨制都已传下来,会过好久,也还是没有一个总括的命名。“诗”字是这样的难产,一则自然是因为抽象观念熔铸成词之较难,再则是因为它根源复杂,与其他原始艺术综合着,各文化集团自有其不同的观感。等到“诗”一个字的定名成立,可以说是一个文艺哲学范畴初步的建树,也可以说是文艺批评的开始萌芽。
西洋文艺哲学与批评,上承希腊。可是说来也许像大为奇怪,事实是直到亚里士多德(Aristotle)时代希腊文中也竟还没有一个“诗”字像poetry那样的共名。亚氏《诗学》(poetics)是一创举。但他**章开宗明义,先道出这个事实:古希腊到亚氏时代还无代表诗之专字。他这段话我们译为文言,或与本来意味尤近:“兹复有一艺焉,唯藉语言以‘模效’。其体或散行,或和韵,而其韵文之为节也,或繁复或单纯——惟自古至今,斯艺犹无名以表之”。
亚氏这篇名著,据考作成于公元前三三五至三二二年间。比较时代,已经正当中国战国晚期,在文学史上已是屈宋骚赋创作的时代了。此时亚氏创论,要阐明诗的艺术旨趣和方法,尚苦希腊文中无一现成名词,代表他所谓诗的主题。但他又非用一个相当于“诗”的字不可,所以只好强用了一个字。这字后来拉丁文写成poésis,受格作pbésin,也就是中古法文的Poesie,中古英文的poesie,和现今的poetry。但这个字在当时希腊文中原只是普通“制作”的意思,可泛指一切制作品,和亚氏所要阐明的诗的本质要素无关,更无特指诗为何物之明确意象。经过亚氏一番辩析创意,此字才成了专名。
我们相信要鉴赏诗,须要认识一首诗的特殊性。因为一首真正成功的诗,无论它的主题如何平常,无论它的情感如何具有普遍性,它总一定要有它独有的特殊地方,表示它独有的特点,才能成功一首活生生的,富有生命的诗。因为好诗是活生生,有生命的个体,所以我们要了解它,也要和对了解一个活生生的人一样。我们不但需要认识它外表的容貌、声音和懂得表面的意思,而且还要了解它内在的、隐合的、各部成分的复杂相互关。我们要像了解一个朋友一样,不但只看他的面相,听他说出来的话,还要更深的认识他的特别性情,了解它说一句话之背后要有什么含蓄的情意。
我们今天只拿一首特别的诗做例子讨论。大家也许早觉得这首诗没什么特别了。但是在我讲完了之后,大家会知道怎么叫特别,而且非认识一首诗的特别,不能真鉴赏它。
在讨论以前,我先可以说说兄弟对研究诗,以及美学的一些私人见解。所谓分析诗的工作,无论要如何费力,也只是鉴赏诗的一部分方法。一首诗是一个鲜活的生命,只是冷静的分析,会成为冷酷的死生物的解剖。我们必须知道要鉴赏一首诗,我们的程序不是以分析开始的,也不是以分析为**目的。在分析以前和终了以后,另有一番心灵作用,夹着分析的过程而且帮助分析的过程。这心灵作用,无以名之,只好称之为直觉作用(Intuition),但这里所谓直觉,绝不是“遁辞知其所穷”。我们所指的不是一种不可名状的感觉,也不是什么经验。相反的,我们是指一种鲜明的,甚至习惯的经验,每逢在对着艺术或自然之美,就会直接感受的一种经验。这种直接的感受,或可说是本能的快感,在一开始必然是不能分解离析的。甚至于有时这种感受只是局部的,片面的,它也是所谓“隅反性”(Synecdochic)的。对一首诗首先发生的直接快感,一开始也许只是在一行一句或甚至一字所引起的,但这快感是一个笼罩整体的感觉。反过来说,也许我们有时立刻感到一首诗通篇之美,而对行、句、字,都没有特别感觉。这种不可分解离析的直觉快感,必然,或必须发生在分析工作之前。
这**步的直觉经验,必须成为有意识的,立定一个兴趣的焦点,然后分析时候才不至于越来越琐细,越离题太远。这么说,这直觉的快感与欣赏就是分析工作的初步了。但就另一种意义说,这直觉的欣赏又是分析以后的**目的。怎么说呢?是这样的:初步的直觉快感发生之后,在我们开始进行分析时,我们的直觉就暂时停起来,让我们的客观的、推理的官能去执行工作。但是到了*后,终于,我们所有的分析、论辩、推理工作,**的目的,还是要让这一首诗对我们成为一个完整的经验,再成为直接的,当前的,一种亲切感受——不过,到这时候啊,我们的这种感受变成了更有条理和秩序,我们的心灵对所经验之美,更明确地警醒,更了悟此种美感各部分的成分构成的微妙。
这就如诗人兼批评家艾略脱(T.S.Eliot)一首诗内的名言:
我们追求探索的尽头
是要达到我们原始的开头
而对它有初度的了悟。
这“开头”和“尽头”,在这里对诗的欣赏经验说,我们都称之为直觉(Intuition),所谓直觉,在通常说话中,是太被人误会了意思。人们以为直觉既是自然本能的,就用不着培养修炼。所以甚至普通话中的所谓“I am intuitive”,常是为掩护自己的不加思索随便发表的意见或无理的偏见。但是Intuition,直觉,在哲学和心理学中,真正的意思正刚刚相反。法国近代哲学家柏格森(Bergson)的定义说直觉是出于“本能之变为无目的企图,而有清醒的自我意识,乃至能于当前的事物发生无限的反应与扩大”。再看更早一点,更有权威的哲学家斯宾诺萨(Bplnoza)的所谓“直觉智境”(Scientia intuitiva),他认为这是一切实验的,科学的知识,所构成的**大彻大悟于全体的境界,更重要是具备着活生生的当前的直感。
在我们现在所讲诗的欣赏与分析工作中,我们说直觉是我们这工作的初步准备,而又是**目的。这初步的直觉正要合柏格森的定义;而**的直觉正是斯宾诺萨的所谓“直觉智境”。但这两种意义的直觉,就柏格森和斯宾诺萨的定义,都是要经过大努力的培养和陶冶。
要研究欣赏中国诗,或任何国的诗,基本上要培养的自然要:**,对诗的文字的娴熟,第二,对诗的形体或形式(form)的了解。第三,对诗的类别,所谓文类(literary genre)的历史发展,要有知识。但若只是如此,这些知识容易变成机械的。如果所谓形式,只是记着平仄韵脚,七言五言,古体白话;所谓文类若是只照历史的表面。说古诗属汉,律绝属唐,词曲属宋元;并且若只以为诗的文字之娴熟只是字典和韵合璧的熟用,这虽然不差,但必然不够。所以我们要进一步说,所谓形式(form),决不只是外形的韵脚句数,而更是指诗里的一切意象、音调和其他各部相关,繁复配合而成的一种有机的结构(organicstructure),作为全诗之整个表情的功能。这就是柯洛律己(Coleridge)所谓有机的形体(organic form)。像听一个活人讲话,除声音字义,连手足眼神动作都相关的合起来,看出表情,而不能像解剖一个死骷髅,只认识分别各部分肢体就算完事。对文类的知识,也不只是了解某一类诗的现成规矩和历史性跟别一类不同,更要在一类之中,分辨各个作品的成就,加重各类之中,和各类之间的比较研究。至于对文字的谙熟,也不限于对字义,以至修辞学的了解,而更要敏感到字外之义(unance),和在全诗中每个字之间的关系,以及某些声音和某些意思之融洽配合,还有所谓余音(overtones),常充满而且常超过音律的表面规格。
这些条件说起来像是太多太难,事实并不太难。因为我们可以说对形式的感觉,对音调、色彩、意象的美感,是生根在我们本能以内的。不信请看一些野蛮人的原始艺术和建筑,其本能的表现,都不缺乏这些成分。而且我们可以进一部说对诗的音调,色彩、意象之美感的分析更要使我们这些原始本能警醒起来加以培养。这样的本能在美术的经验中发展起来,就越变越去掉自我自私的目的,而增加自我与外物关系间更清醒有条理的意识,就正如柏格森之所称直觉,能于当前的事物发生无限的感应而使经验扩大。在这样的初步直觉之后,我们进行实验观察、分析、和推理,我们的分析才算有一个明朗的焦点,从这里出发,初步直觉引着我们走一个大圈子,走到*远而终点上所完成的,却又是斯宾诺萨所称的“直觉智境”。这是一种真的满足,**作一个虔诚修道的人,本性生来自有佛根,然后远行求法,走*远的路子,经验*丰富的生活,用尽心力辨途识路,终于达到了佛地,见了整个的佛身,但却好像是自己生来早认识的。但还是虔诚大远的求来的,因而更了悟,这才是真的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