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这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第三代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高度,**次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的基本方略载人党的文献,在党的代表大会上郑重地提出。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这一基本方略写入了**根本大法。这一基本方略的提出和立,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史上一座新的里程碑。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离不开广大农民同志的积极参与,否则依法治国就不可一能得到全面落实。在中共**举办的法制讲座上,江总书记指出,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中,我们必须始终重视保障和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与稳定,必须紧密结合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按照依法治国方略,继续积极推进农村的法制建设。江总书记就继续推进农村法制建设提出了四点要求。在农村实行法治,就是在党的领导下,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农村的各项事务,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