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霉的车主2004年8月6日凌晨4点,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平房口发生了一起车祸,一辆大型起重车将一个骑自行车的连车带人碾压过去,骑车人当场死亡。死者名叫廖发生,43岁,四川省通江县人。这天凌晨,他骑着自行车到离家500米的工地去干活,途经这个路口时不幸遭遇了车祸。事故发生后,朝阳区交通支队的交警立即赶到了现场。通过现场勘查和交警分析,事故发生时肇事双方必有一方闯了红灯进入这个路口。因此,出事的��一刻到底是谁闯了红灯,成了事故责任认定的关键。而由于该路段没有安装交通监控摄像头,交警们只好通过寻找目击证人了解当时的情况。虽然取证困难重重,但交管部门并没有放弃对事故原因的调查。而此时,死者廖发生的家属却一次次找到了肇事车车主刘丙华要求赔偿。面对哭哭啼啼的死者家属,车主刘丙华也很无奈,他没有料到自己刚刚贷款买下的这辆车在建筑工地没揽上几天活,他雇用的司机就把人给撞死了,一连串的事情使他焦头烂额。充满期望的索赔就在老刘万分苦恼之际,老婆的一句话提醒了他:假如保险公司能赔点的话,我们能减少点负担。老刘这才猛然想起,就在事故发生的前一个月他花了2000多元为这辆车上了第三者责任险。老刘清晰地记得,上保险的时候,保险公司的l工作人员告诉他,第三者责任险就是一旦车辆出了事故,由保险公司对第三者进行赔偿。想到这里,老刘不禁暗自庆幸,因为按照合同,一旦出了事故,保险公司*多可以赔付5万元。就算是交管部门*后认定自己在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那么保险公司也能赔付80%也就是4万元。抱着很大期望,老刘找到了他投保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要求他们去现场看看事故的情况。保险公司说,他们用不着去现场,只要有交通队合法的手续就可以理赔。保险公司的答复让老刘连日来揪紧的心终于放松了下来。走出保险公司,他又赶紧跑到了朝阳区交通支队询问事故的调查情况。让老刘感到欣慰的是,交管部门已经作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但是,老刘拿着认定书看了好几遍,也没有看到他所雇用的司机在这起事故中到底该负多大比例的责任。交管部门解释说,由于该路段没有安装交通监控摄像头,而事故又发生在凌晨,路上行人**,他们虽然经过多方努力,*终还是没能找到目击证人,当时到底是谁闯了红灯也就无法查证。因此,这起交通事故的具体责任也就无法认定了。那么,在交通事故责任无法确认的情况下,车主老刘到底要不要赔,如果要赔,该赔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