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镇里游荡,所见所闻不知何故,总是只鳞片爪,不知所终,而她胸中的憋闷也一直挥之不去。她会胡乱找些事情来做,但结果总是做错。她给*好的朋友伊芙林·欧文打电话,伊芙林有一套球衣,和一条西班牙披肩。
她们俩一个穿上球衣,另一个披着披肩,一起去镇里的十文店。但这是一个错误,也并非弗兰淇真想做的事。苍白的春日黄昏过后,空气中弥漫着尘土的气息和花朵甜而涩的香气,傍晚被灯光点亮的窗,开饭时拖长声调的呼喊,烟囱雨燕在小镇上方成群盘旋,飞向不知在何处的巢窠,剩下空荡荡的天空愈发辽阔。这一季的黄昏拖得很长,弗兰淇已经绕遍了镇里的人行道,此时有一种伤感,爵士乐般的伤感,摇撼着她的神经,她的心抽紧,几乎停止跳动。
因为无法摆脱心中郁结,她会惶惶然做些什么。她回家像疯子戴帽一样把煤桶顶在头上,绕厨房桌子转圈。她想到什么就做什么——但做什么就错什么,而且完全与初衷不符。然后,这些傻事做完后,她会站着,厌恶而又空虚,在厨房门楣下说:
“我真想把整个镇子捣个稀烂。”
“呃,那就捣吧,别只是哭丧着脸站在这儿,去做呀。”
而后麻烦开始了。
她干了一些事,还将自己陷进麻烦里。她触犯了法律。并且在**次以身试法后,她便一而再,再而三地做些违法的事。她从父亲的五斗橱抽屉里拿走了手枪,带着它满街逛,并在一片废弃的空地上开火射击。她沦落成为一个窃贼,从西尔斯罗伯克商店里偷走了一把三折刀。五月一个星期六的下午,她犯下了一宗秘密的、无以名状的罪过。在迈基恩家的车库,和巴尼·迈基恩一起,他们犯下一桩别样的罪行。到底坏到什么地步,她现在还不清楚。这罪让她的胃有一种痉挛似的恶心,她怕看所有人的眼睛。她恨巴尼,想杀死他。有时候夜里一个人躺在床上,她便计划着用枪射他,或在他两眼之间扎上一刀。
她*好的朋友,伊芙琳·欧文搬到了佛罗里达,弗兰淇再没和其他人玩。长长的开满鲜花的春天结束了,小镇的夏天丑陋、孤寂而炎热。她想离开的心**比**炽烈:远走高飞到南美,好莱坞,或者纽约。但虽然她已经多次打点行装,却一直拿不定主意到底应该选哪一个地方,以及单凭一己之力怎样才能去到。
因此她就待在家,困在厨房里。苦夏永无尽头。到三伏天时,她已经五英尺五又四分之三英寸高,是一个彻头彻尾好吃懒做的大废物,而且还坏得没治了。她害怕,但已和从前不同,只余下对巴尼、父亲,以及法律的畏惧。而就算是这些畏惧*终也消于无形。时日已过,迈基恩家车库里的罪行已经变得很遥远,除非做梦,早已忘记。她也不再去想父亲和法律的事。她在厨房与约翰·亨利和贝丽尼斯终日厮混,不再思考战争和世界。现在没有什么事能叫她伤感,她已不关心。她再没有独自于黑暗的后院仰望天空,她对声音和夏天里的动静无动于衷,夜里也不到街上游荡。她不让外界触动,什么都不在乎。她吃吃喝喝,写剧本,在车库边练习掷飞刀,在厨房桌上玩桥牌。每**都与前**雷同,除了更漫长。她对任何事都不动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