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奕航坐在小艇中,眯起眼睛从帽沿望出,四周都是碧蓝的汪洋接连着白云悠悠的天空,这样一个清静遗世的地方,该不会还有人来打扰他吧!再有,他“方奕航”三个字就倒着写。他满意地伸出古铜色的手臂将帽子压低;短裤外那双修长的腿,正灵活地运用脚趾抖动船尾的钓鱼竿。他可不奢望钓到大鱼,只是想悠然地享受那片刻的安宁。他爱海,似乎天生就是那种以海为家的男人。当初在预校选科别时,他考虑都不考虑就填下“海军”军别。在穿上人人称羡的白色大礼服两年之后,他即以优异的成绩远赴美国维吉尼亚军校就读。那可是一段艰苦的岁月。还好他的英文底子不坏,啃着“番邦”*难念的美国史虽然吃力,但凭他的脑筋也就这么蒙混了过去。至于体力?那就打遍天下**手啦!别看阿豆仔们头好壮壮,要比体力、比耐力,还真比不过他“傲龙”方奕航。换句话说,要面对那群自视甚高的番邦学生,惟一的方法就只有比他们更强、更行,才能生存在他们的世界中。而他的体力就是在那种状况下锻炼出来的,所以在美国两年的军校生涯中,他起码就比旁人多下了十倍的苦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