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小品在园林中不能谓称“大观”,却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不仅需要形式上的美,还须表达一定的意境和情趣,是中国园林“精而体宜”的具体体现之一。在不同大小的园林空间中,环境小品应重视其体量和形式的设计,在满足功能上的随宜合用之余,在形式上还应达到“无拘,制式新番,裁除旧套”。环境小品由于在活跃空间气氛,增加视觉连贯性和趣味性上有独特的优势,因此在现代园林设计中被广泛运用。其**的想像力、以人为本的功能特点以及迷人的地方色彩,使之成为广大游人评赏玩味的对象。
现代环境小品涵盖多个方面,包括园凳、园灯、景牌等公用设施及门窗洞、栏杆、花格、花坛等装饰小品。它们的设计均有共同之处:首先,具有一定功能,例如园凳可供休息,园灯用于照明;其次,强调与环境的协调。现代园林建筑多以简洁、明快为主,当中也不乏山林野趣、休闲返古之风。环境小品应根据其所在环境特点,或湖滨之畔、花间林下,或街头绿地、大型广场,灵活布置。一般公用设施在材质、形式、尺度和色彩上应与环境对立统一,即在统一的前提下展示自己的独特风格。它多以点景为主,这就要求其设置应注意避免干扰人流、妨碍交通,同时在视觉上要体现主次之分,不可喧宾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