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有路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习读本
QQ咨询:
有路璐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习读本

  • 作者:全国人大常委人法制工作委员会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03645938
  • 出版日期:2003年11月01日
  • 页数:346
  • 定价:¥18.00
  • 分享领佣金
    手机购买
    城市
    店铺名称
    店主联系方式
    店铺售价
    库存
    店铺得分/总交易量
    发布时间
    操作

    新书比价

    网站名称
    书名
    售价
    优惠
    操作

    图书详情

    内容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于2003年10月28日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04年5月1日起实施。道路交通**法直接关系每一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关系到执法机关和执法者的正确执法,是
    公民和执法者都应当深入学习的一部法律。
    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道路交通**法特别重视了广大人民群众人身**的保护,体现了 “以人为本”。法律将保护人身**作为首要的立法目的,并在条文中予以充分体现。如关于在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上应当施划人行横道,设置提示标志;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机动车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有行人通过的,应当让行;对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机构不得因抢救费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等。
    根据依法治国的精神,道路交通**法着重强调了对交通**的依法管理。要求道路交通**主管部门和执法人员必须严格依法办事,详细规定了道路交通管理机关的职权范围,行使的条件和程序和对道路交通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监督措施和法律责任。规定了对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
    目录
    前言
    **讲 立法目的和总则性规定
    (一)道路交通**法的立法目的
    (二)道路交通**法的适用范围
    (三)道路交通**工作的原则和目标
    (四)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和道路交通**工作的负责机关
    (五)道路交通**的宣传教育
    第二讲 法律对车辆和驾驶人的要求
    (一)机动车登记制度
    (二)机动车**技术检验
    (三)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
    (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标志图案、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喷涂、安装、使用
    (五)禁止拼装、擅自改装机动车和伪造、变造、冒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六)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七)非机动车登记
    (八)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与管理
    (九)机动车的驾驶培训
    (十)对机动车驾驶人的要求
    (十一)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累积记分制度
    第三讲 道路通行条件
    (一)道路交通信号
    (二)铁路与道路平面交叉道口的**防护设施
    (三)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和建设以及对道路和交通信号的管理措施
    (四)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以及道路施工的**防护措施
    (五)停车场的建设
    (六)人行横道和盲道的设置
    第四讲 道路通行规定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行驶的一般原则
    (二)车辆和行人通行时应遵守的交通规则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制交通和交通管制权力的行使
    (四)机动车通行应注意的情况和处理办法
    (五)对国务院的授权
    (六)机动车载人、载物应遵守的规定
    (七)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在排除故障时应采取的**措施
    (八)特种车辆、作业车辆在通行时享有的特殊权利
    (九)拖拉机的通行
    (十)非机动车的通行
    (十一)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应遵守的规定
    (十二)行人通行的规定
    ……
    第五讲 交能事故处理
    第六讲 执法监督
    第七讲 法律责任
    第八讲 道路交通**法一些名词的含义和特别规定
    附录

    与描述相符

    100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