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仲裁委员会成立于1995年8月29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实施后广州地区组建的惟一的民商事仲裁机构。本会自组建以来,秉承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的宗旨,锐意改革,立志创新,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受案数量逐年增加,2006年,广州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3829件,比2005增长10%,案件总标的额51.2亿元,比2005年增长5%,全年审结案件3762件,年结案率达到98%。位居全国仲裁机构前列。
本会现拥有一支600多人的仲裁员队伍,荟萃内地和港台地区法律、经济及其他领域的**专家、学者、**律师、退休法官、会计师等。本会现有工作人员70余名,其中博士研究生3人,硕士研究生29人,90%以上人员拥有本科以上学历,有25人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或**司法考试。
为适应现代化办案需要,本会努力提高现代化办公手段,在全国仲裁机构中率先实现“无纸化”和“网络化”办公,*大限度降低仲裁成本,提高仲裁效率;本会拥有近30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和仲裁庭室,仲裁庭室宽敞、肃静,配备有电脑、大屏幕显示仪和先进的录音、录像设备,可适应英语等多语种交流,为当事人省却了语言交流方面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