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地址不详
杜海莎的新家前有一个小小的收信筒,漆成红色,因为经过常年的风吹雨打,变成了一种暗暗沉沉的颜色,衬着院子里盛开的四季桂,有一种岁月洗刷过的美丽。
海莎搬来后的**天用白色的油漆在上面写上了“香树街15号”的字样。香树街就是她新搬的家所在的街道,这是一条美丽的街,道路两旁种满了高高的香樟树,从高高低低的红砖墙里探出头来。香树街15号就位于这条街的拐角处,有低矮的树蓠芭和红色的收信筒,是一幢可爱的房子。
海莎家并不是有钱人,之所以能住在这里,完全是因为一位远亲在生病的时候,海莎与她的妈妈尽心尽力地照顾了她将近半年。然后,她们意外地收到了这位远亲的馈赠——一幢小小的位于香树街的小房子。
海莎因此转了学,虽然新学校与香树街一样都是“有钱人才能去的地方”。但是她的个性一向开朗,所以也出人意料地没有遭遇到什么被欺负的事件发生。
她与之前的老同学讲电话的时候除了“这样的学校发现校草的几率一点儿也不比原来的学校高啦,学校食堂也只有面包还上得了台面”之类的话题以外,她讲的*多的便是院子里的那个收信筒。
“我真的很期待可以从里面收到信呢。”这样的话往往都被好友以“QQ与电话���时都可以用,邮票真的好贵!”之类的话给打发了。
“真无情啊。”每次上下学,海莎都会打开邮筒的门看一看,但是除了超市的广告与报纸,从来没有信这样的东西存在过。
惊喜是发生在某**放学的傍晚。海莎远远地就看到一只黑猫端坐在红色的信筒上。“如果有照相机拍下来应该是一幅不错的摄影作品吧。”她一边心想着一边朝着信筒走去。谁知这只黑猫非常倨傲,看到她来了,仍然一动不动,尾巴刚好垂在信筒口上,令她不知所措。
“喂,黑猫同学请让一下,我要取信。”海莎偏着头对着黑猫说道。
黑猫也偏了一下头,但是没有回答。但是它也完全没有走的意思。
一人一猫的较量,以人类完全败北而告终。
“过来,基德。”有一个清脆的男声打破了她与它的沉默。
黑猫立刻生龙活虎地跳下信筒,然后跳上了一辆自行车的前篮,从头到尾都没有看过海莎一眼。
被一只猫无理由地鄙视了。海莎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她对着猫的主人喊了一句:“一只黑猫叫怪盗基德这样的名字太奇怪了吧。”
“为什么?”骑在自行车上的少年问道。
“基德总是穿着白色的衣服啊。可这是一只黑猫。”海莎扁了扁嘴,扣‘开了信筒的门。
少年的回答她没有听清,因为她看到了信筒里静静地躺着一封信。这是一位来自海外的美人,穿着雪白色的衣服,异国的邮票为她绘上美丽的花纹。
她拿出信,信很薄,透过光看去,隐隐地可以看到淡淡的蓝色。而信封上写“香树街15号收”。确实是寄给这里的信。
她捏着信一蹦一跳地进了家门。她完全没有再注意过那位养着黑猫的少年。如果她再有心一点。就会发现,那其实是一位英俊的少年,有着清澈的眼睛与柔软的头发,傍晚的阳光在他的睫毛下落下阴影,而那双清亮的眼睛一直盯着她。
海莎走进家里,母亲照例在上班,医院里的护士,本来就是又忙又累的工作。所以海莎早就已经学会照顾自己。
她将米放进电饭锅,又把菜浸在盆里,才小心翼翼地掏出那封信。
“给香树街15号,寄白天空。”她念着信封上的字,将信纸从信封里抽了出来。
信是出人意料地短,只有两句话:“也许你不会相信,托斯卡那的天空会是那样的蓝色。”
哪样的蓝色呢?海莎奔到电脑前,往百度搜索框中键入了托斯卡那四个字,然后就出来了一大堆旅行社的广告,风景图片也是压了又压,完全让她感受不到怎么样的蓝色。
“破电脑!”她暗暗地骂了一句,然后将信仔细地收进抽屉,与自己心爱的粉红色日记本、转学前的留念册放在一起。
第二天,她走出家门,看到一辆单车停在院子外,穿着白衬衣的少年背着书包稳稳地坐在上面,两只长腿踩在地上。“基德。”海莎脱口而出,“你怎么在这?”
“基德是我的猫,不是我。”少年的脸微微地红了一下,在有一点雾气的清晨倒也不怎么看得出来。“我叫沈佳树。香树中学的,是你的同学。”
“哦……”海莎也只能说哦,这个人肯定不是她同班同学,名字听起来有点耳熟,却一点儿具体事情也想不出来。
少年有些泄气地垂下双肩,“你还真的不知道啊。算了。上来吧,我送你去学校。”
有免钱的单车可坐当然是件好事。加上杜海莎确实不是个扭怩的人。坐在帅哥的车后座上又是一件多有面子的事。
三个方面一加,海莎毫不犹豫地跳上了他的车。
自行车破开了清晨的雾气,像一尾在海洋里自在的鱼,一路上天空的蓝色越来越浅淡,男生的体温就算是隔着白衬衣都能感觉。就像是在温暖的海洋底下潜行一样。
托斯卡那的蓝天会不会就是这种感觉呢?杜海莎抬起头看着天空想到。
香树中学就在香树街的那一头,骑个车大概也只要十几分钟就到了。
快到校门的时候,海莎敏感地感觉到,走在路上的同学都在看着自己,那些视线过于锐利,就像是身边围满了刺猬一样。
“沈佳树,沈佳树,停车。”杜海莎急忙地叫道。
“干什么?”沈佳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好先停下再说。
“我们分开进学校。”杜海莎不笨,她知道自己办了件错事,为了一个男孩成为全民公敌可不是她想要的高中生活。“再见。还有,我不会再坐你的自行车了。”
之所以这样说,是她已经瞄到了就放在学校门口的巨大光荣榜,沈佳树的名字与照片被放得大大的,贴在金字塔形的照片的*顶端。
难怪觉得耳熟呢。好像在每一个学校都会有几个这样的人。长相英俊,家世不坏,成绩还巨好,还是什么球队的队长,然后就变成校园明星啦,在这种人身边的女生皮都要绷紧一点。好奇心杀死猫,嫉妒心杀死人呢。
“你?!”被这样普通的女生披头盖脸直截了当地拒绝了当然不会是件好受的事情。沈佳树顿住了,马上接口说道:“我也没想到要载你第二次啊。”
“那就*好,我不认识你,你也不认识我哈。”杜海莎朝他咧了一个大大的微笑,刷地就跑走了。
彻底地把沈佳树变成了校门口的一盘凉菜。
第三次见到沈佳树是一个星期之后的事情了。那是个雨天,杜海莎忘了带伞,只好拿个书包项在头上,一路小跑地回到家。
就算是这样,她也不忘在进门之前去收信筒那儿看一眼。一拉开门,她就呆住了,基德正舒服地在信筒里避雨呢,而在它的利爪之下,躺着一封信!
又有信了,可是却被这只可恶又骄傲的猫咪压住。
“基德,让一让,让我把信取出来?!”
猫猫完全没有反应,视她于无物。太过分了,难道要她拿条鱼来哄它吗?它可是在她的地盘上呢!
“你好像和它八字不合。”
“没错!”
“大概是因为基德是只母猫吧。”
“这种理由太神奇了!你以为你是谁啊?沈佳树!”
骑着自行车而来的沈佳树伸手一探,将基德从邮筒里掏了出来,塞到了自己的雨衣下面,他和杜海莎一样,整个人都是湿淋淋的,便利雨衣完全没有什么作用。
杜海莎赶快趁此机会将那封信拿了出来,大概是雨的关系,薄薄的信件上也有水的潮湿的气息。
她小心地将信放入怀中,然后跳上家门口的台阶。
“喂,你就这样走了,我怎么办?至少也应该给我一条干毛巾和姜茶什么的吧。”湿淋淋的美少年抱着一只湿淋淋的猫说道。
拒绝他好像特别不人道。杜海莎朝他点点头:“进来吧。”
干毛巾与姜茶,为基德也准备了热牛奶。等到海莎把自己也收拾清爽,这才发现两人一猫坐在家里,其实有一点尴尬。
“嗯……”两个人同时开口,然后又同时收声。
哎呀,虽然他是猫的主人,又是自己的同学。但是,他是个男生啊。一想到这儿,海莎刷地就觉得脸颊开始发热了。
“我们家也住在香树街,55号。”沈佳树终于打破了沉默,“对了,是准给你写信啊?”
“不知道。”杜海莎很老实地摇摇头,将信拿了出来。
“这是美国的邮票。原来你还有神秘来信!”
上个星期还是从托斯卡那,现在又跑到洛杉矶。确实有点儿神秘。信封上的落款也改了,现在是:“寄白海洋”。
“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海莎抽出信,这次的信带着一股股淡淡的咸味,淡蓝色的墨水写在米白色的纸上。
“每一个人的心中都会有一片孤独的海。请问你可曾感到这是海洋吹过来的微风?”沈佳树懒懒地说道:“好像情书啊。”
是有一点儿像,要是写给自己的该有多好。杜海莎转念一想:“啊,会不会是写错地址了,万一是个女孩在等这封信怎么办?”
“可是完全没有回邮地址。你又不能写信去问。”
“对啊,来信地址不详……就算不是写给我的信,但是收到这样的信还是会很幸福的。”
沈佳树噗地…声笑了出来,“喂,要装文艺美少女也要看自己是不是美少女。”
杜海莎立即跳了起来,“雨停了,沈佳树,你和你的猫现在从我的房子里消失!”
将沈佳树与基德一起丢了出去,海莎啪地一下摔上门。
她拿起那封神秘的来信,写这封信的人一定不会像沈佳树那样,以为自己是个人物就尖酸刻薄。他应该是个二十五六岁的男子,会穿着白色的麻布衬衫和棕色皮鞋,手中一定要有一个照相机,只为心爱的女孩子写信。
每个人在这样的青春岁月里都会有对男孩的憧憬,而杜海莎憧憬仅仅只是凭想象而来的一个幻影。
但那又怎么样呢?喜欢与不喜欢本来就是没有任何道理可讲。
而那个年纪的少男少女却也是怎么想也想不明白。
在这之后,每周一次的来信变成了惯例,从埃及到印度,几乎发自世界的各个角落。而海莎与沈佳树的遇见也成几何数的增加。虽他说过“我也没想到要载你第二次啊”这样的话。但是走路不算是违反誓言。
杜海莎每天早上去学校,必定会在路上偶遇沈佳树。
英俊的少年与清秀的少女无论什么时候都会成为话题。杜海莎哪怕再迟钝,现在也有些明白沈佳树到底是什么意思。
“如果不拒绝,日后便是无穷无尽的烦恼。可是拒绝了,会不会被人认为不识好歹?”海莎对着一封来自丛林的信目言自语道。
于是,就这样打着哈哈地拖着,反正沈佳树也没有怎么样。
直到有**,杜海莎又收到了一封信,这次信是从香港寄出,上面只有一句话:“我将归来。”
写信的人要来了么?那个在杜海莎心中被幻想了千万次的人,真的会从信纸的背面跳出来吗?
可是,他要是来到香树街15号,发现自己根本就不是应该收信的那个人要怎么办?杜海莎烦恼起来眉间的皱纹深成了马里亚纳大海沟。
“为这种问题烦恼的人都是愚蠢的人!”沈佳树走在她的身后斩钉截铁地说道:“那根本就不是寄给你的信,你根本就没有资格为这个烦恼吧。”
“沈佳树。我,我只不过是想收到信而已,这关你什么事?”杜海莎自觉得自己的心事被人赤裸裸地暴露在阳光下,还被踩上了一脚。
“关我什么事?!喂,你以为我是为什么天天跟着你啊?”
“我哪知道。”杜海莎转过脸白了他一眼,“我又不是你什么人。”
沈佳树脸白了白,然后站在原地没有动。杜海莎迅速地向前走去,走了好远了,她才回头看,发现沈佳树依然站在原地看着她。
她愣住了,因为她与他的距离如此之短,却像是山水重重,彼此再也找不到*初。
那天晚上,杜海莎回到家,母亲在上班,家里依然空荡到可怕。她趴在窗台上看着院子里的信箱。
她有些悲凉地想到,也许这一辈子,都不会有人写信给她了。
她抚摸着那些信,想象着自己被这些信带着去托斯卡那的蓝天里仰望云朵,去埃及看金字塔,去恒河边上瞻仰传统的力量,在那之后,那寄信的人会和她一起归家。会让她每次打开信箱,就能收到信。
就像是有人……不,的确是有人!有一抹修长的身影正站在院子外,静静地凝视着她的家。
杜海莎跳了起来,会是那个人吗?那个写信的人。
她的内心溢满了激动,几乎没有什么勇气迈出自己的脚步。可是,她听到自己内心深处发出的喊声,别害怕,你只是去看他一眼,看看这个人和你想象中会不会一样。
她鼓起勇气,推开门跑了出去,那个人早已不见,只有信箱的盖子半开半关,她急忙打开,取出信。
同样的信封,同样的信纸,同样的颜色的墨水。是他!
“这是我*后一次往这里写信,消失的早就已经消失,无论写多少封信,她也不会回来。另:谢谢收到信的15号居民,但愿我从没有令你困扰。”
可是,你令我困扰了!你令我产生了好奇,你令我憧憬,你令我会在很多年后对人说,我曾经收过写给另一个人的信。
你也许不知道,你将会是我的青春岁月中的一段传奇。
杜海莎捏着信奔出家门,她迎着晚风在香树街上奔跑,风里有花香,天上有星光,夜色醉人,可是,静静的香树街只有她一个人的脚步声。
吧哒吧哒吧哒……她一口气从十五号跑到了九十五号,什么人影都没有看到。
往回走的时候,杜海莎觉得人生无趣,至少别的暗恋可以给人带来具体的回忆,而她的传奇怎么看都只是世上*单薄的少女日记。
一想到这儿,她就觉得有泪水布满了脸庞,信在手里被捏得很紧,几乎捏碎了。
路过五十五号的时候,她碰到了沈佳树,沈佳树带着基德骑着自行车,好像是在等着她。
“你脚步声那样大,聋子都能听见。”沈佳树递过一张面巾纸,“擦擦脸,这样好丑。”
“喔……”
“上来吧,我送你回去。”沈佳树拍拍自己的自行车后座。“这么晚了,你也不怕遇到坏人。”
不是说,再也不载自己了吗?不是说,自己再也不坐他的车了吗?
“你讲话不算数。”杜海莎语气虚虚的。
“这不是那天那辆车。”沈佳树笑了起来。
你看,世界上总是有一种男孩,聪明伶俐,无坚不摧,生来就可以毁灭所有的女孩。只是,除了杜海莎。
白行车的轮胎摩擦着地面发出沙沙的声音,一向不理人的基德,今天都静静地趴在了杜海莎的肩上。
沈佳树一路沉默,月光为他洒下阴影,海莎突然发现他的肩很宽,已经完全不像个少年。
杜海莎想说,谢谢你,沈佳树。你什么部很好,可是你却不是我想遇见的那个人。
可是。他不说,她也什么都不说。
那天以后,杜海莎对邮箱没有了期待。很久很久都不会去打开一下。
与沈佳树的相遇也越来越少,可是见面却越来越多,因为他总是会不断地出现在演讲台上,表扬榜上。可是,杜海莎却觉她和他的距离远过干山万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