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港股直通车
**节 直投港股开辟新投资渠道
近年来,随着中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平稳发展,境内个人收入水平显著提高,境内个人多样化投资需求日益增长,中国充裕的外汇资金也为境内个人开展对外证券投资提供了条件。
2007年8月20日,中国**外汇管理局宣布,在天津滨海新区进行试点,允许境内居民以自有外汇或人民币购汇直接投资海外证券市场。这是继放开银行系、证券类、保险系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外股市之后,中国拓宽外汇资金流出渠道的又一重要举措。
根据**外汇管理局的*新规定,居民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证券的投资规模不受年度5万美元的购汇总额限制。试点初期,投资者可投资香港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交易的证券品种。人民币购汇投资的本金和收益可以保留外汇,也可以在开户行结汇。
试点业务**在天津滨海新区。根据规定,居民投资境外证券需通过中国银行天津分行和香港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办理,投资者应在中国银行天津分行开立个人境外证券投资外汇账户,并委托其在香港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开立对应的证券代理账户。
此次放宽个人对外投资的汇兑限制,批准开展境内个人直接对外证券投资试点,有利于国内资金进入海外市场,缓解外汇储备过多的压力;是促进境内个人充分利用国际金融市场优化资产配置、分散投资风险、提高资金收益的有益尝试,也是演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拓宽外汇资金流出汇道,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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