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劳动能力鉴定总则
1.何谓劳动能力鉴定?
2.鉴定劳动能力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3.怎样形成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卫生专家应具备哪些条件才有资格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5.劳动能力鉴定一般可以出具哪几方面的结论?
6.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划分为哪几个门类?
7.新《标准》包含多少个鉴定条目?
8.如何使用新《标准》?
9.如何晋级?
10.应用新《标准》老工伤复鉴级别变化后如何定级?
11.对原有伤残及合并症如何处理?
12.何谓实际致残结局?
13.心理障碍对评定伤残有何影响?
14.什么是**依赖?
15.**依赖划分为几种情况?
16.什么是生活自理障碍?
17.评定一级是否一定存在完全护理依赖?
二 神经内科 神经外科精神科门
18.智能损伤程度与伤残等级如何划分?
19.什么是癫痫及其作为工伤鉴定的前提条件?
20.癫痫程度及等级如何划分?
21.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程度及伤残等级如何划分?
22.肢体瘫导致的运动障碍分级标准?
23.特殊皮层功能障碍伤残等级如何划分?
24.颅脑损伤如何定级?
25.颅骨损伤面积能否作为评定伤残等级的主要标准?
26.怎样区分脑外伤所致的脑出血与高血压性脑出血?
27.精神病性症状表现在哪些方面?
28.精神病认定为工伤的要点?
29.精神病如何评级?
30.内源性精神病能否作为工伤所致的精神病进行评定伤残等级?
31.癔症能否认定为工伤所致?
32.人格改变有哪些特征?
33.只有人格改变应定伤残几级?
三 骨科 整形科科 烧伤科门
四 眼科 耳鼻喉科 口腔科门
五 普外科 胸外科 泌尿生殖科门
六 职业病内科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