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在我国学校中*早出现是在3000年前的夏代,夏商时的学校重视习射御,西周时的学校把射御列为学校的必修课。而体育作为专业课出现在我国还是从近代才开始的。19世纪末20世纪初法国和瑞典的体操传入我国,同时,从国外留学回国的一些进步学生在国内宣传体育,进行体育教育,使得清政府在1903年颁布了《奏定学堂章程》,它规定了各级各类学堂都设“体操科”(体育课)。《奏定学堂章程》颁行后,各级各类新式学堂迅速增长,学生人数激增,因而“体操”教师的来源就成为兴办学校过程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同时“体操课”己列为各级学堂的必修课,这就出现了体操教师奇缺的现象,加之一度由大量军人充任体操教师,滥竽充数的现象严重,遭到各方谴责。因此,1906年,清廷学部通令全国各省,于省城师范学堂“附设五个月毕业的体操专修科授以体操、游泳、教育、生理、教法等。名额百名,以养成小学体操教习”。中国近代体育师资培训制度由此而始,形成了我国的体育教育专业。早期的体育学校和体育专修科培养了一些体育专门人才,对近代体育在中国的实施和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但是,限于当时的条件,多数采取半截速成,质量一般不高,数量也非常有限,因此,体育师资远远不能适应教育发展的需要。在国民党统治时期,体育专业人员的培��主要是通过派送留学生,开办大学体育系、科和体育学校来进行的。但在国内的体育系、科和体育学校中,大多设备简陋、办学质量不高。自清末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全国体育系、科及体育学校毕业者有10 000人左右。体育教师奇缺和教学质量不高是这一时期的体育师资培训的问题所在。
1999年6月《中共**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要“调整和改革课程体系、结构和内容,建立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2001年6月《周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加快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任务。于是,2001年9月,小学《体育》和初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己在全国部分地区和学校开始实行,2003年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也正式出台。目前,经过教育部组织的多次教材审订,小学、初中和高中各类教材已有若干版本获得批准。当前在我国教育改革进程中,*突出的任务之一就是积极推进大、中、小学体育课程改革。这次改革突破了以往的小修小补,而是从课程的理念到课程的标准、从课程的目标到课程的评价,从学习领域到课程的实施都进行了全面的创新,令人耳目一新。但长期以来,受传统教育实习模式惯性的影响,在教育实习中还一时适应不了体育与健康课程的要求,在中学体育教学实践中仍存在着迷茫与困惑。从目前实施“新课标”的状况来看也不容乐观,很多工作在体育教学**线的教师们反映,新颁布的《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观点是新的,理念是好的,可是在体育教学实践中如何贯彻?如何实施?如何运用?他们对这些问题感到困惑,无所适从。这些问题不解决好,必然会制约体育课程改革的深入推进,同时也会使教育实习工作的指导陷入盲目性,严重影响教育实习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为此,笔者根据多年来带队实习的经验和学生们对实习知识结构需求的了解,在继承和发扬**传统的体育教育实习风格的基础上,结合中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对教育实习作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和探索,为参与体育教育实习的各级领导成员、带队教师、指导教师和实习学生提供参考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