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元培当进士前的七十天,孙逸仙西医书院毕业前一百二十八天,一个浓眉大眼却愁眉苦脸的壮汉,带着十七条火腿、九十个皮蛋、四十支毛笔、两坛绍兴酒,在上海码头登了船。
船的目的地是台湾——七十年前的台湾。这个五十二岁的壮汉当时从心眼里讨厌这次旅行。他本是江苏的税务督察,是江苏抚宪刚毅的红人,这次调差到台湾,完全是台湾巡抚邵友濂搞的鬼。刚毅想留住他,可是皇帝不准。所以,他硬着头皮,只好上了船。
在船上,他一肚子怨气,和中国许多旧式文人一样,一有怨气,就写诗:
因缘不必问三生,聚散如萍却有情。
入世岂愁多险阻,知人翻恐负公卿。
天风假我一帆便,海水谁澄万里清?
试看乡村颁社肉,凡人作宰似陈平。
他想到陈平作宰,为了觉得他的遭遇不公平,别人不派到“险阻”的地方去,为什么单派他去?何况,他在上海还有老婆孩子,有他刚生下来六十四天的小儿子。
“天风”并没“假”他“一帆便”,船在海上摇了又摇,人在船上吐了又吐。总算熬过了三天,到了基隆。当时他还不大会写这个地方的名字,在日记里,他竟写做“基笼”。
到台湾后两个星期,他开始坐小火车,开始环岛巡行,考核军队的训练。他看了三十一个营、二十八个哨、两个队,西至澎湖,东至苏澳,花了半年的时间,统统跑了一遍。他是认真的人,看到什么就往上报什么,结果害得别的官记大过,弄得“人缘”很差。而他自己,也累坏了,随行的三个跟班的都在炎蒸瘴郁中病死了,他自己也得了风湿——二十二个月以后,他竟死在这个病上!
巡视全岛以后,他实在受不了了,他上呈文,自比做“牛马”,说“牛马”奔走疲乏,势将倒毙于路,……主人闻之,当亦“恻然”。可是“主人”偏偏不“恻然”,不放他回大陆,把他改任为“台南盐务总局提调”。这个差使,*使他哭笑不得,他想到他在江苏是办厘捐的,现在,又到台湾来办盐务,——全是“苛索民财”的勾当!他痛苦得很,他写道:念生今之世,做候补人员藉差煳口,非办厘捐,即办盐务;唯以苛索民财为能事。口谈圣贤道义,身为霸者罪人。纵径径自守,薪水之外,不染一尘,亦不过曲谨小廉,沾沾自足。计唯有托疾竟去,并原省弃之,退归老乡里,仍读我书,庶不自失耳!
他这种情绪,十足是一种耶稣时代讨厌“税吏”的情绪,他不高兴做“税吏”,何况他还是“候补人员”!
其实,他的真心倒也不是“退归老乡里”,他的真心是想做“非候补人员”,想独当一面。他属意于“台东直隶州”,就是做今天的台东县长。可是他知道没他的份,于是他拿起毛笔,写信给老师吴大澂,求这位湖南巡抚出面拜托,干脆放他“生还”。
总算时来运转,到了第二年(一八九三),他的顶头上司官运楣星邵友濂调去顶他老师的湖南巡抚了,唐景崧来接,居然使他如愿以偿,居然答应他去“代理”台东直隶州知州。
从此,他算做了一名独当一面的“准”县太爷,当然在官僚政治里,做个小官也非易事,我们看他被任命后第五天的日记:
[五月]初九日,谒臬道宪顾,谢委代理台东州直隶州知州,未见。驾万军门生日,未见。提到贺生日,正是中国官场艺术的辉煌表现,在他五月十九日的日记里,有六条有趣的备忘录:各宪生日:臬道顾,十月初三日,太太十一月十八日。台南府唐,五月二十一日,老太爷十一月十八日,唐太太正月二十五日。藩台唐,十一月二十七日,老太太七月二十三日,太太八月十一日。镇台万,五月初九日,老太爷五月初七日。抚台邵,十二月十六日,帮办林三月二十一日。福州将军希,七月初四日。台湾府陈,十二月二十七日。做个小官真不容易!他要把上司的,乃至上司老子的、老母的、太太的、随从的生辰八字,统统记住才行!
这个小官在台东,干得很起劲,今天出示“斋戒求雨”,明天去调查鸦片烟,后天又赶写《台东州采访册》,然后,再上书给他的老师吴大澂,报告“代理边州,兼为统将”的经过,统率“三营五哨”“一千七百五十余人”的经过。总之,他似乎还满意,至少不再求他老师写八行书,放他“生还”了!
他死后,剩下了她。
他,跟她是同乡。
他,比她大三十二岁。老夫少妻,她嫁他时才十六岁。那是七十年前(一八八九)的事。
整整九十年前,她生在穷苦的农家。她若活到现在,跟她的安徽老乡,“总统府资政”许世英同岁。所以,我们若想像她多么老,只要将男做女,看看许世英就行了!
她的父亲叫冯金灶(振爽),顾名思义,自然是乡下人。他本是太平天国的逃兵,跑回被“长毛贼”烧得精光的故乡,立志重建家园,他做自耕农,也做佃农,兼做裁缝。
他的**个孩子就是这个女儿。生女儿,自然违背中国重男的传统,所以给她取了一个男人的名字“冯顺弟”,“顺弟”者,“顺”流而下来个“弟”弟也!
顺弟“面貌并不美”,“圆圆面孔,有一点雀斑,头发很长”——可以“头发一直拖到地”!
按照家乡的规矩,女孩儿家在十三四岁时候就该定了亲,可是她一直拖到了十六岁,才给胡传大官人做填房——由“种田人家的女儿”摇身一变为“官太太”,并且,“做填房可以多接聘金”。
前面说过,胡传有“克妻”的命,一连两个老婆都被他“克”死了。所以,这次冯顺弟嫁给他,多少是有点“冒险”的。如果她是太妹,可能她心里不服气:“怎么?要克老娘吗?你克克看!”
不管怎么假设,反正她“赢”了!并且“赢”得很快,结婚以后六年四个月零十天,她的老伴儿就宣告不支倒地,那时候胡适的正式年纪是三岁八个月零五天,据他回忆——这是他*早的回忆:
这时候我只有三岁零八个月。我仿佛记得我父亲死信到家时,我母亲正在家中老屋的前堂,她坐在房门口的椅子。她听见读信人读到父亲的死信,身子往后一倒,连椅子倒在房门槛上。东边房门口坐的珍伯母也放声大哭起来。一时满屋都是哭声,我只觉得天地都翻覆了!我只仿佛记得这一点凄惨的情状,其余都不记得了。
于是,冯顺弟做了小寡妇,她那时候,虚岁才二十三。
二十三岁做寡妇并不稀奇,稀奇的是,她一做就是二十三年!
另外一件“巧合”是,在他们县里,二十三岁就开始守寡的多得出奇,光在一四三九到一八一○的三百七十年间,就有过七十四个!
这二十三年的守寡期间,她**的爱情的回忆,就是那段“三个人的*神圣的团居生活”:结婚后不久,我父亲把她接到上海同住。她脱离了大家庭的痛苦,我父亲又很爱她,每日在百忙中教她认字读书,这几年的生活是很快乐的。我小时也很得父亲钟爱,不满三岁时,他就把教我母亲的红纸方字教我认。父亲做教师,母亲便在旁做助教。我认的是生字,她便藉此温她的熟字。他太忙时,她就是代理教师。我们离开台湾时,她认得了近千字,我也认了七百多字。这些方字都是我父亲亲手写的楷字,我母亲终身保存着,因为这些方块红笺上都是我们三个人的*神圣的团居生活的纪念。
除了这**的回忆以外,这位小寡妇就面临着漫长的、没有止境的痛苦岁月,她在二十三年的守寡日子里,历经了抚孤、忍辱、耐穷、借债、分家、重病、死父亲、死母亲、死妹妹、死弟弟、死女儿、死长子、死三子、死长孙。……这一切苦痛都是人生里的重要折磨。
对一位小寡妇来说,抵抗这一切折磨的办法,莫过于她对自己亲生的“一点骨血”的希望,这点希望使她“挣扎着活了二十三年”。
这“一点骨血”,就是胡适之。
她在胡适之二十七岁那年,死在安徽老家。这时候,她已经很满意的看到她的儿子当了北京大学的教授,她的遗憾也许是:在她四十六年的生命中,她只跟丈夫过了六年四个月;只跟儿子过了十二年六个月,这真不能不说不苦命!
她的死,带给胡适痛苦的遗憾,带给他一首诗,也带给他一次丧礼改革。
如果她的墓志铭也用白话来做,那么,下列的句子可以参考:
这是胡传太太冯顺弟女士的墓。
她生在经营不善的招商局成立那年(一八七三);死在**次世界大战打完那年(一九一八)。
她跟梁启超、徐锡麟、黄兴(克强)同年生;与苏玄瑛(曼殊)、陆龙(在田)、程壁光同年死。
她的丈夫的**号前妻死后十年,她才出生。
她的丈夫的第二号前妻,给她留下了三男三女。
她结婚后第三天,大儿子也结了婚。
大女儿比她大七岁。
大儿子比她大两岁。
三女儿只比她小两岁。
二、三儿子是双胞胎,各比她小四岁。
她十六岁起做晚娘——好难当的晚娘。
她被儿媳妇欺负了,只偷偷的流眼泪。
她吃一块豆腐,也要登记一次。
她为了治弟弟的病,把自己胳膊上的肉割下一块来。
她自己只生了一个儿子,但却是一个好儿子。她似乎很讲究优生学。
为了教育儿子:
一、她常常拧儿子的肉。
二、她给老师红包——用特别待遇来使她的儿子特别。
三、她送儿子到外埠求学,不掉一滴眼泪。
四、她病得要死,却不许人家告诉她的儿子。
五、她借钱为儿子买书。
*后,她还为儿子订了终身大事,使她的儿子在婚姻问题上,做了一个“保守主义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