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民大会堂到学术**,从大学校园到街头巷尾,近几年来司法改革成为人们频繁谈论的话题。政治家和法学家、媒体和公众都在谈论司法改革,人们希望司法改革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部分,贡献于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生活秩序,希望法院成为社会公平和公正的保护神,成为社会矛盾和纠纷的仲裁人。
这种现象至少说明了以下事实。首先,司法机关在**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社会对司法机关的要求越来越高。人们都清楚地记得,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30年里,中国社会生活主要是靠行政手段来调节的。除非某人触犯了刑法,否则他永远不需要和司法机关打交道。“上法院”曾经是如此令人心悸的一个词汇,而一个真正有过“上法院”的经历的人往往被视为异类。当你的生活中出现矛盾和纠纷的时候,在城市,你所工作并由此而隶属的单位,你所居住的居委会,在农村,你所属的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小队的领导会适时地出现在你的面前,他们会娴熟地用行政手段解决这些问题,不管你对解决的结果是否同意,也不用考虑你的合法权利是否得到了公平对待。而现在则不同了。改革开放导致了人们生活方式和社会管理方式的变革。随着**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改革和职能转变,“单位”的非业务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