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写作》教材的内容,可分两部分,**部分为法律文书的总论,第二部分为文种分论。总论部分概术了法律文书的总的概念、分类、历史沿革、主要特点、基本作用和写作的共同要求、分类、历史沿革、主要特点、基本作用和写作的共同要求,这一部分比较系统地讲解了法律文书写作的理论知识,是对第二部分各种法律文书的高度概括和提练,对学习各种具体的法律文书写作具有指导意义。第二部分文种分论讲解的是各种具体的法律文书的概念和功用、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以及写作和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是各种法律文书写作知识的具体介绍,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这两部分内容都要认真学习,不可偏废,不能顾此失彼,而要把两部分内容紧密联系起来,做到融会贯例、相互补充、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