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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法配套规定——常用法律配套规定便携本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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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法配套规定——常用法律配套规定便携本7

  • 作者: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 ISBN:9787801823489
  • 出版日期:2004年08月01日
  • 页数:182
  • 定价:¥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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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我社自2001年5月率先推出的“法律及其配套规定”丛书,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业界人士称该丛书的出版在法律图书中掀起了“蓝色风暴”丛书自出版至今已达到的150种左右。这在满足读者各取所需的同时,也给读者的快速查找带来一定的难度。本着“以人为本,热忱为读者服务”的宗旨,我们在保持原有丛书不变的同时,从中精选出发行册数达到20万册的常用法律,推出“常用法律配套规定”便携本丛书。
    本套丛书除了秉承“法律及其配套规定”丛书内容、全面、使用方便、价格便宜、修订及时、书脊上书名,统一编号等特点和做法之外,还在以下方面做了努力:
    1 采用便携本的形式;
    2 缩小字号,补充内容,增加含量:
    3 每本书都分为“主体法”和“配套规定”两部分,各主体法加注条文主旨。
    4 主体法的条旨均上目录
    5 定价统一为10元。
    目录
    一、主 体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 (1986年12月2日)
    **章总则
    **条 【立法宗旨】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宣告破产的标准与不予宣告破产的情形】
    第四条 【破产企业职工的善后措施】
    第五条 【破产案件的管辖】
    第六条 【破产案件诉讼程序的法律适用】
    第二章 破产申请的提出和受理
    第七条 【债权人申请破产】
    第八条 【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
    第九条 ��破产案件的受理与债权申报】
    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义务】
    第十一条 【民事执行程序的中止】
    第十二条 【债务人清偿行为的限制】
    第三章 债权人会议
    第十三条 【债权人会议的组成】
    第十四条 【债权人会议的召开】
    第十五条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第十六条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
    第四章 和解和整顿
    第十七条 【整顿申请】
    第十八条 【和解申请】
    第十九条 【和解协议的达成及其效力】
    第二十条 【整顿的实施】
    第二十一条 【整顿的非正常终结】
    第二十二条 【整顿的正常终结】
    第二十三条 【破产宣告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 【清算组的成立与职权】
    第二十五餐 【对破产企业财产、账册、文书、资料和印章等的管理和保护】
    第二十六条 【破产企业未履行台同的处理】
    第二十七条 【企业被宣告破产后其法定代表人的义务】
    第二十八条 【破产财产的构成】
    第二十九条 【破产取回权】
    第三十条 【破产债权的范围】
    第三十一条 【附期限债权的算定】
    第三十二条 【别除权】
    第三十三条 【破产抵销权】
    第三十四条 【破产费用】
    第三十五条 【破产无效行为与清算组的撤销权】
    第三十六条 【破产财产的变价】
    第三十七条 【破产财产的分配】
    第三十八条 【破产程序的终结】
    第三十九条 【破产企业的注销登记】
    第四十条 【破产程序终结后的追加分配】
    第四十一条 【妨害公正清偿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企业破产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施行时间】
    二、配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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