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核**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确保核与辐射环境**,维护**、社会和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监督管理条理》的有关规定,人事部、**环境保护总局于2002年11月19日颁布了关于印发《注册核**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06号,决定在核**及相关领域中建立注册核**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根据《注册核**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核**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核**相关法律法规》《核**综合知识》《核**专业实务》和《核**案例分析》。为了方便考生复习和准备考试,本丛书编写委员会依据**环境保护总局组织编写、人事部审定的《全国注册核**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具体要求编写了此书,供广大专业人员培训或自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