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管辖
一、基本要求和特点
(一)本章与其他章节的联系
管辖解决的是刑事诉讼中各司法机关立案和人民法院审判**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或者是权限,是刑事诉讼一个很重要的内容。本章与其他章节联系都比较密切,因为只有了解管辖,才能真正了解各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才能使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得到具体的落实。本章属于**章。
(二)本章的基本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管辖、立案管辖、审判管辖、级别管辖、地区管辖、专门管辖的概念,明确��分立案管辖的根据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明确级别管辖的特点,划分地区管辖所依据的原则及专门法院管辖的案件范围。
本章的基本概念包括:刑事诉讼管辖、立案管辖、审判管辖、级别管辖、地区管辖、专门管辖、犯罪地、主要犯罪地等。
本章的基本知识包括: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其他自诉案件,人民俭察院可以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各级人民法院尤其是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案件的范围,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管辖的刑事案件等。 为了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形式,促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发展,我们组织编写了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学辅导书。
自学辅导书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公布的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为依据,以全国统编自考教材为蓝本,旨在帮助自学者达到学习目标,顺利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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