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22日,中共**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保障党员权利方面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集中体现。这个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党的生机活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
在1995年1月中共**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以下称“试行条例”)基础上修订颁布的《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科学总结了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试行条例”试行九年多来的实践经验,认真贯彻了党的**领导集体关于党员权利保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坚持以党章为基本依据,以“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党的生机活力,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为主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注重制度创新,既充分保障党员权利,又正确处理好党员享有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的关系,更加适应新时期既保障党员权利、发展党内民主,又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