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是一门正在形成和发展的学科。
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初的80年代,经贸部下属的外贸院校开设国际商法并作为国际贸易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由于这门课程有很强的实用性,它不仅受到在校学生的欢迎,同时也得到了从事国际商事活动人们的普遍关注和肯定。
然而,作为一门学科的存在,时至**国际商法的学科体系尚不成熟。它能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以及与相关法律学科的关系等问题,在理论上并无系统的阐述和一致的看法,以致于在一些院校的法律专业中,国际商法的部分内容多被国际经济法或国际贸易法取而代之。
在国际商法的教学过程中,学生们也经常向老师提出上述问题。我们认为,学科的划分应遵循其内在的规律和科学的原则,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实际划分学科的时候,又存在很大的人为因素。无论是国际商法,还是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以及国际私法,都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研究国际商事活动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这里不存在谁吃掉谁的问题。与其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争夺某一学科的领地,不如踏踏实实地去研究些实际问题。国际商法是否能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日益丰富的国际商事活动中有大量复杂的法律问题亟待人们去研究,去解决。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