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报告共分九部分:
“引言”部分阐述了撰写本研究报告的动机和主要结论。作者认为近年来中国学术界对依法治国问题的研究,存在两个不足:一是忽视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依法治国的阶段性;二是忽视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依法治国的特殊性。经过初步研究,作者认为中国依法治国进程的特征是渐进,中国依法治国的特殊性是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有依法治国的前提条件--稳定的社会秩序。秩序与渐进,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依法治国的主要特征,是保证依法治国这一伟大事业正常进行的关键。这是作者研究中国依法治国问题之后得出的基本结论。
**章“中国依法治国的渐进性”,从中国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文化水平、社会变革三个方面,论证了中国依法治国只能走渐进的道路。
第二章“权利实现的差序格局”,通过考察中国与西方**公民权利实现的历史,论证了公民的权利实现是参差不齐的,权利主体是逐步扩大的,不同权利种类的实现也是循序渐进的。决定权利实现差序格局的根本原因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所带来的人们所拥有财富多寡的不同,是重视差距的市场经济与重视平等的现代法治相冲突的表现。
第三章“中国共产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