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组织体制
军队的组织体制是军队的基本组织结构、各级组织的职能划分及其相互关系的制度。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组织体制按其基本组织结构,区分为总部体制、军区(战区)体制、军兵种体制。
总部体制
1998年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始实行**军事委员会领导下的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四个总部体制。
总参谋部 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总司令部。其主要职责包括作战指挥、战备建设规划以及军事训练、组织编制、兵役动员和行政管理。兼负陆军领导机关的职责。
总政治��� 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全军政治工作的领导机关。其主要职责包括领导全军党的建设、干部、宣传文化、保卫、联络工作等,并同**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一起领导全军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指导军事审判和检察工作。
总后勤部 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全军后勤工作的领导机关。其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全军的后勤建设和后勤保障,领导管理全军财务、军需、卫生、营房、运输、物资和油料等。
总装备部 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全军装备工作的领导机关。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军的装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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