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商法总论
**章 商法导论
**节 商法的概念及特征
一、商的含义
欲研究商法,必先研究“商”的内涵和外延,因为,商法就其一般意义而言是关于“商”事和“商”人的法律。现代汉语中的“商”一词,在英语和法语中表述为“commerce”,在德语中表述为“handlers”,在拉丁语中表述为“commerium”,在俄语中表述为“торговдя”,在日语中表述为“商”。“商”是一个古老的用语,同时,在现代社会中,它又是一个被多学科使用的词汇。在一般意义上、经济学上和法学上,对商的理解各个相同。
在一般意义上,“商”可理解为买卖。在现代汉语中,商一般则被作为“商人”或“商业”的简称。商人是“贩卖商品从中取利的人”,商业则是“以买卖方式使商品流通的经济活动”。在美国,“商”是指货物、产品或任何种类财物的交换。在其他**,“商”也是指商品交换或买卖行为,以及泛指货物、产品或任何种类财物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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