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革应不断深化制度变革和组织创新——在中国第四届社科农经研究大会暨首届湖湘三农论坛上的报告
一、农村改革与整个宏观体制改革及行政关系的改变有密切的关系
这两天我在香港参加中国体制改革30年和纪念孙冶方诞生100周年经济理论研讨会时,有些学者对我说,他们对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有点失望。因为30年改革开放应该是个大的决定,是关于整个宏观体制改革以及未来发展的决定,但其中涉及农村农业的这块是不是窄了,是不是因为这样,会议的意义就小了?当时我说,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发布之后,中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然后扩展到全国,从而打开了全国改革的大门。我认为,十七届三中全会是关于农业农村的决定,它跟整个宏观体制改革及行政关系的改变有密切的关系,也可能又是一个先导。农村的改革能否进一步深化和取得成功与宏观经济体制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能否深化是密切相关的,这是我几十年来深有感触的。我在学习2004年以后的几个**“一号文件”时,反复想的一个问题就是:制约中国农业农村发展的深层次障碍没有消除,中国农业农村的发展还处于一个艰难的爬坡阶段,中国农业农村发展还需要攻坚,这个是在**几份“一号文件”中反复谈的一���问题。为什么呢?因为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一些深层次矛盾不在于农业农村本身,而在于我们整个大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所以深化农村改革从整个大的环境来讲,*终要改变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建立一个更加公平的国民收入分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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