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概述
第二章 伤残鉴定理论
第三章 标准及《标准》的法律问题
第四章 总则
第五章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伤残评定:失语、失读、失写和构音障碍
第六章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伤残评定:癫痫
第七章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伤残评定:智能与精神障碍
第八章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伤残评定:面瘫
第九章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伤残评定:运动、感觉障碍
第十章 颅脑、脊���及周围神经损伤伤残评定:排便功能障碍
第十一章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伤残评定:男性性功能障碍
第十二章 眼损伤伤残评定
第十三章 听器损伤伤残评定
第十四章 头面部损伤伤残评定(除眼耳之外)
第十五章 颈部损伤伤残评定
第十六章 胸部损伤伤残评定
第十七章 腹部损伤伤残评定
第十八章 脊柱损伤伤残评定
第十九章 盆腔及会阴部损伤伤残评定
第二十章 四肢运动伤残评定(除手、足之外)
第二十一章 手、足伤残评定
第二十二章 附则
附录1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 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附录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新、旧标准比较
附录3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附录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