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编写,力图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突破:一是新颖性。纵观司法实践中的金融犯罪,其共同的特点都在于一字:骗。因而从某种意义而言,金融犯罪可以说都或多或少地具有金融诈骗的特征。为此,本书大胆地突破现行刑法典关于“金融诈骗罪”外延的划分,将金融领域中明显地以欺骗为手段,通过虚构假象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实施的犯罪,均纳入到金融诈骗犯罪之中,并由此形成了本书的体系结构,二是实务性。本书以现行刑法典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以相关司法解释为参考,充分运用案例分析问题,在注重阐述和深化金融诈骗犯罪有关基本理论的同时,特别强调研究问题的针对性和研究内容的实务性及其可操作性,力求为司法实务部门输金融诈骗犯罪提供有益的帮助。三是深入性。在本书写作过程中,要求作者全面掌握现已出版、发表的有关图书、资料、使研究更加深化,同时尽可能了解司法实践中有哪些问题需要明确,梳理成问题,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法理,力争给予透彻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