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有路网!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裁决书选编(2003-2006)(全两册)
QQ咨询:
有路璐璐: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裁决书选编(2003-2006)(全两册)

  • 作者: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03691591
  • 出版日期:2009年08月01日
  • 页数:2
  • 定价:¥218.00
  • 分享领佣金
    手机购买
    城市
    店铺名称
    店主联系方式
    店铺售价
    库存
    店铺得分/总交易量
    发布时间
    操作

    新书比价

    网站名称
    书名
    售价
    优惠
    操作

    图书详情

    内容提要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五十多年的仲裁实践积累了宝贵经验,并形成了大量具有实用价值和研究价值的经典案例,这些案例集中体现在贸仲仲裁员作出的裁决书之中。为了满足社会各界的需要,我们将贸仲裁决书进行整理并编辑出版,以期对中外当事人了解、认识并运用贸仲仲裁有所裨益。
    本书收录了贸仲北京总会、华南分会和上海分会自2003年一2006年期间各类经典案例形成的裁决书约140篇。基于仲裁保密不公开审理的原则,我们对裁决书中的当事人名称、信息和仲裁员姓名等做了必要的删改,基本上保留了原版裁决书的体例和内容。本书以案件性质对案例进行了分类,以便于读者查找和阅读。
    文章节选
    销货合同争议仲裁案裁决书(2003年9月28日)
    【提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订立销售合同(下称合同),约定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购买X X塑胶粒共4个20英尺集装箱。合同签订后,申请人依约向被申请人交付货物,但被申请人没有依约向申请人支付货款,申请人遂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拖欠货款,并要求没收被申请人交付的定金。被申请人认为申请人在前一个合同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约定,而且两合同只约定了被申请人的违约责任而没有规定申请人的违约责任,显失公平。仲裁庭认为,双方之前的合同不在本案的审理范围之内;本案合同不存在显失公平的问题;被申请人未按约定支付货款构成违约,应向申请人支付货款并对被申请人的定金予以没收。
    【关键词】审理范围 欠款 定金 显失公平 后履行抗辩权撤销反请求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以下简称深圳分会)根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2003年3月31日签订的《销货合同》(合同编号:××)中的仲裁条款,以及申请人于2003年6月19日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受理了双方当事人关于上述合同的争议仲裁案。
    本案仲裁程序适用2000年lo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以下简称仲裁规则)。
    ……
    目录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裁决书选编(2003-2006):上册
    货物买卖类
    销货合同争议仲裁案裁决书(2003年9月28日)
    塑胶原料销货合同争议仲裁案裁决书(2003年12月3日)
    塑胶原料购销合同争议仲裁案裁决书(2003年12月31日)
    柠檬酸合同争议仲裁案裁决书(2004年6月5目)
    废纸买卖合同争议仲裁案裁决书(2004年6月10日)
    采购设备合同争议仲裁案裁决书(2004年7月16日)
    生产线订购合同争议仲裁案裁决书(2004年8月19日)
    起重机买卖合同争议仲裁案裁决书(2004年10月10日)
    采购框架合同争议仲裁案裁决书(2004年11月5日)
    汽车销售协议争议仲裁案裁决书(2004年12月16日)
    越南木薯干售货合同争议裁决书(2004年12月31日)
    纤维素买卖合同争议仲裁案裁决书(2005年1月21日)
    国际饲料买卖合同争议案(2005年3月5日)
    锌锭买卖合同争议仲裁案裁决书(2005年3月10日)
    合同货款争议仲裁案裁决书(2005年4月11日)
    电脑配件采购合同争议仲裁案裁决书(2005年4月15日)
    药品买卖合同争议案裁决书(2005年5月12日)
    船用油漆买卖合同争议仲裁案裁决书(2005年5月16日)
    废纸买卖合同争议仲裁案裁决书(2005年5月26日)
    智能卡生产线买卖合同争议仲裁案裁决书(2005年5月30日)
    化妆品分销协议争议仲裁案裁决书(2005年6月21日)
    汽车压块订货合同争议仲裁案裁决书(2005年7月26日)
    美国原棉买卖合同争议仲裁案裁决书(2005年8月26日)
    光纤供应框架协议争议仲裁案裁决书(2005年9月13日)
    羊毛买卖合同争议仲裁案裁决书(2005年9月16日)
    ……
    建筑工程、房地产类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裁决书选编(2003-2006):下册

    与描述相符

    100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