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60年,是马克思主义**观、法律观与中国法制建设实际相结合的60年,是在总结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不断发展的60年。60年来的中国法制,既是对中华法制文明**成果的传承,又带有鲜明的时代特色,是中华民族智慧与理性的结晶。
中国法制60年,开辟了中国法制史上的新纪元。它具有深厚的历史基础和法文化底蕴,吸收了人类社会关于法制的伟大创造,从而在世界上树立起中国特色法制的典型。
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是前人从未经验过的伟大事业,因此在这个过程中出现前进与倒退、成功与顿挫都是不可避免的。经历了60年艰难曲折的历练,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在法制问题上逐渐成熟起来,深刻体验到法制的重要性,也初步领悟了社会主义法制的规律性,从而更加增强了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的自信心和自觉性。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依法治国、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新理念,明确把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治国方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