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报关专业基础训练
**章 报关在进出口业务中的位置
导言
报关工作是进出口业务链条中一个承前启后的环节,同时也是一个专业��非常强的工作环节。因此,要做好报关工作,报关从业人员扎实的基本功必不可少。而基本功的磨炼是从掌握明确的基本概念开始的,在开始报关工作之前,这些基本概念必须了然于胸,并通过进一步的工作继续提高认识水平。
报关工作中的基本概念归纳起来就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一个是申报者——申报单位,另一个就是管理者——海关。作为初学者,不仅要明确自己属于哪一种申报单位,更重要的是明确不同申报单位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报关工作经常与海关接触,对海关的性质、基本任务、权力特点及行政体制等内容要深入了解。只有知已知彼才能行动正确,为自己和所服务的客户带来经济效益。
知识点汇编
一、报关的含义
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或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过程。
按照报关的对象,分为运输工具报关、货物报关和物品报关。
按照报关的目的,分进境报关和出境报关。
按照报关的行为性质,分为自理报关和代理报关。自理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行办理报关业务。根据我国海关目前的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必须依法向海关注册登记后方能办理报关业务。代理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委托报关企业代理其办理报关业务的行为。代理报关按照法律行为责任承担者的不同,又分为直接代理报关和间接代理报关。直接代理报关是报关企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向海关办理报关业务的行为。间接代理报关是指报关企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报关企业自身的名义向海关办理报关业务的行为。目前,我国报关企业大都采用直接代理报关形式代理报关,间接代理报关只适用于经营快件业务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
二、进出境物品的报关
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出境,接受海关监管。进出境旅客必须将所带的行李物品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如实向海关申报,交海关查验。进出境旅客可以自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也可委托他人办理报关纳税手续。
海关验放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以自用合理数量为原则。自用是指进出境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合理数量是指海关根据进出境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规定的正常数量。
进出境旅客经由实施“红绿通道”验放制度的海关进出境,应按照海关公布的选择“红绿通道”的规定,旅客携带有需要向海关申报的物品应选择申报通道(红色通道),办理行李物品进境或出境手续。经海关验核签章的申报单证请妥善保管,以便回程时或者进境后凭以办理有关手续。携带无需向海关申报的物品的旅客可选择无申报通道(绿色通道),如果对自己携带的物品不清楚应否申报应该选择申报通道(红色通道)。
三、报关单位
报关单位是指依法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报关单位划分为两种类型,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是指依法直接进口或者出口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依法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成为对外贸易经营者。对于一些未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但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从事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的单位,如境外企业、新闻机构、经贸机构、文化团体等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少量货样进出境的单位,**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等组织机构,临时接受捐赠、礼品、国际援助的单位,国际船舶代理企业等,在进出口货物时,海关也视其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经向海关注册登记后,只能为本单位进出口货物报关。
报关企业,是指按照规定经海关准予注册登记,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向海关办理代理报关业务,从事报关服务的境内企业法人。目前,我国从事报关服务的报关企业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经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运输工具代理等业务,兼营进出口货物代理报关业务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公司;另一类是主营代理报关业务的报关公司或报关行。
报关活动相关人主要指的是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业务的企业、保税货物的加工企业、转关运输货物的境内承运人等。报关活动相关人在从事与报关相关的活动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承担相应的行政、刑事法律责任。
作为报关活动相关人的从事加工贸易生产加工的企业有两类:一类是未向海关办理报关注册登记的企业,但因其从事保税料件的加工业务,故也须向海关办理保税加工的注册登记手续,接受海关监管;另一类是已向海关办理了报关注册登记的企业,但因其保税料件加工业务是受经营单位的委托而开展的,在这种情况下该企业应视为报关活动相关人,而不是报关单位。
四、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制度
《海关法》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必须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报关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报关资格。未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的企业和未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报关业务。”法律明确规定了对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手续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实行注册登记管理制度。因此,依法向海关注册登记是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成为报关单位的法定要求。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收发货人,由注册地海关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收发货人凭以办理报关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限为三年。
临时注册登记单位在向海关申报前应当向拟进出境口岸地或者海关监管业务集中地海关办理临时注册登记手续。办理时应当持本单位出具的委派证明或者授权证明及非贸易性活动证明材料。临时注册登记单位海关不予核发注册登记证书,仅出具临时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临时注册登记有效期*长为7日。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分两步进行,**步是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第二步是报关企业注册登记手续。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①具备境内企业法人资格条件;②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③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④报关员人数不少于5名;⑤投资者、报关业务负责人、报关员均无走私记录;⑥报关业务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对外贸易工作经验或者报关工作经验,无因走私违法行为被海关撤销注册登记许可的记录;⑦有符合从事报关服务所必需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⑧海关监管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等。申请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材料:①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申请书;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③企业章程;④出资证明文件复印件;⑤所聘报关从业人员的《报关员资格证》复印件;⑥从事报关服务业可行性研究报告;⑦报关业务负责人工作简历;⑧报关服务营业场所所有权证明、租赁证明;⑨其他与申请注册登记许可相关的材料。
报关企业申请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报关企业自取得海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之日起满二年;②报关企业自申请之日起*近两年未因走私受过处罚。报关企业每申请一项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应当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报关企业跨关区设立的分支机构拟取得注册登记许可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符合境内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设立条件;②报关员人数不少于3名;③有符合从事报关服务所必需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④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具有5年以上从事对外贸易工作经验或者报关工作经验;⑤报关业务负责人、报关员无走私记录。另外,还要附上海关要求的申请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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