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之,《周易》经文之中本有义理,或者说义理亦乃《周易》本有之义。也就是说,先秦儒家《易传》与《伊川易传》之阐发《周易》义理,实际上并非只是“虚说”与“譬喻”,还是与《周易》本经有密切联系的。
事实上,先秦儒家《易传》和《伊川易传》是在肯定《周易》为卜筮之书的前提下强调其中的义理的,或者说,承认《周易》是卜筮之书,但强调的不是占筮之术而是其中的义理。
《系辞传上》说:“《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卜筮者尚其占”,说的就是占筮乃易之道。从《系辞传》的许多说法中我们都可以看出,作者并不否认易乃卜筮之书。但作者又说:“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刚柔相推而生变化。是故吉凶者,失得之象也;悔吝者,忧虞之角也;变化者,进退之象也;刚柔者,昼夜之象也。六爻之动,三极之道也。是故君子所居而安者,易之序也;所乐而玩者,爻之辞也。是故君子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亦要存亡吉凶,则居可知矣。知者观其彖辞,则思过半矣。”由《系辞传》类似说法看,作者以为象、辞并重而尤重辞,虽亦以卜筮为示人吉凶之道,而尤重观象玩辞,以为存亡吉凶之理是不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