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上诉联邦*高法院
1962年1月8日上午,美国联邦*高法院收到了一封由佛罗里达州雷福德市(Raiford)第221号邮政信箱,州立监狱第003826号囚犯克拉伦斯·厄尔·吉迪恩(Clarence Earl Gideon)寄来的特大号信件。通常寄到联邦*高法院的信件,除非写明寄给某位大法官或某位法院工作人员,全都要送到华盛顿游客非常熟悉的、宽阔壮丽的大理石台阶尽头的一个房间里,由那里的一位秘书拆封归类。这位秘书一看到这封信的寄信地址,就猜到又是一封没有钱的囚犯请求联邦*高法院将其从监狱中解救出来的申请书。她经常接到类似的囚犯申请,因此一点也不觉得陌生。她走进隔壁房间,将这封信放在了*高法院助理书记官(assistant clerk)小迈克·罗达克(Michael Rodak,Jr)的办公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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